6月上旬,资源县法院召开民商事审判运行分析会,针对该院今年1-5月以来该院民商事审判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研究分析,并就如何开展好下一步民商事审判工作提出了对策。
一是围绕审判绩效考核指标抓突破。要紧紧围绕35项绩效考核指标开展民商事审判工作,提高民商事审判绩效,力争民商事审判工作在公正、效率、效果三个方面有新突破。
二是全面推进“小额诉讼”速裁工作。严格按照修改后的民诉法和上级法院的规定,对法律关系单一,事实清楚,争议标的金额不足1万元的民商事案件,适用小额诉讼速裁,一审终审,缩短办案时间,节约司法资源和成本,减轻当事人负担,方便群众。
三是实行阳光司法。对于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等涉及重大影响的民商事案件,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旁听,积极邀请人民陪审员参加庭审、参与调解;按照依法公开、及时公开、全面公开的原则,公开审判过程、公开审判信息,确保审判权在阳光下运行,增加民商事审判工作的公开性、透明性,扩大法院正面影响。
四是加强民商事审判人员司法能力建设。继续开展庭审观摩、裁判文书评比等技能大练兵活动,进一步规范庭审、提高法官司法能力。通过对上诉发改案件进行集体会诊,分析成因、吸取教训、总结经验,不断提高案件质量。结合目前正在开展的“阳光司法工程”活动及庭审、裁判文书“两评查”活动,使庭审驾驭技巧更加娴熟、裁判文书说理更为透彻。细化办案法官的法律释明责任,促使其做好当事人释法答凝和服判息诉工作,尽力减少上诉和涉诉信访案件发生。
五是在民商事审判中坚持“以调为主、调判结合”和群众路线原则,耐心细致化解民间矛盾,实现“案结事了”。更新审判理念,抓好调解优先工作,将调解优先放在民商事审判工作的第一位,积极创新调解机制,不断提高调解能力。要求干警积极探索做群众工作的新路子、新方法,坚持深入实地调查,把案件事实查清,同时要多采取巡回审理和就地办案方式办案,切实落实司法为民措施,提高法院的司法公信力和形象。
六是及时总结分析民商事审判工作。加强对民商事审判工作运行态势的监督与分析,对工作运行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新特点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对策,为本院及上级法院决与策提供素材与依据,加快向研究成果的转化。同时加大对民商事审判工作及典型案件的宣传报道力度,实现扩大民商事审判工作的影响力和普法教育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