恭城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莲花法庭辖莲花镇、三江乡,34个自然村,人口6.9万,辖区面积654.7平方公里、瑶族人口5.2万,占76.3%。今年以来,该庭共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44件,其中婚姻纠纷39件,占收案的88.6%,审结26件,其中巡回审理结案16件,占结案数的61.5%。
该庭根据辖区瑶胞风俗习惯不同、语言不同、生活方式不同的特点,开展“进村寨、进社区、进家园”活动,聘请能精通民族语言和风俗习惯,有威信、有能力的村干部、教师和公务人员担任陪审员,配合该庭走村串寨,巡回审理案件,方便瑶胞诉讼,就地办案,就地解决群众诉求,受到当地群众的一致好评。
6月18日上午9:30分,该庭法官驱车到距县城20多公里的莲花镇东科村长岭屯巡回开庭审理曾彩云诉陶宝财离婚纠纷一案。
2008年10月下旬,广西贵港港北区25岁的农民曾彩虹与桂林恭城莲花镇东科村比自己大两岁的陶宝财在广东打工认识一个月后便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女。由于婚前双方了解不够,感情基础不够牢固,草率结婚,婚后因语言沟通不便、生活习惯各异,结婚才两个月就开始争吵要求离婚。2010年8月16日,陶宝财与同村村民组成舞狮队到邻村一家办丧事舞狮,陶宝财从桌台上摔下造成颈椎错位全身瘫痪,花去医疗费13万元,至今仍不能自理。2011年1月,双方再次发生争吵,曾彩云一气之下返回娘家至今两年多。
2013年4月29日,曾彩云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提出与陶宝财离婚。莲花法庭受理此案后,根据陶宝财不能行走的特殊情况,决定把法庭搬到陶宝财家开庭审理。经庭审中调解,原被告双方达成了调解离婚协议,小孩由陶宝财抚养,曾彩云一次性支付抚养费3万元给陶宝财,同时自愿放弃财产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