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裁判文书公信力,雁山法院在不断强化司法公开的同时,结合自身实际,采取四项措施规范裁判文书制作,不断提升裁判文书质量。
一是加强撰写法律文书责任意识。要求全院一线审判法官树立“案件的生命线是质量、质量的生命线是法律文书”的责任意识,提高对法律文书的重视程度,重在积累,抓在平时。同时,对因主观原因造成文书错误的,通报批评,情节严重或者造成一定后果的,将予以纪律处分。
二是加强法官的业务培训。注重法官业务知识的学习和培训,要求其掌握扎实的法律功底和语言文字能力,帮助当事人明白抽象的法律规定、理性面对裁判结果。
三是强化细节审查规范制作流程。在裁判文书的制作和审查流程中,制定实施了“五查一签发”制度。即承办法官审查、合议庭成员辅查、庭长评查、跟案书记员校查、承办人复查,最终由分管副院长签发,通过层层把关确保裁判文书制作规范。
四是严格质量考评。每月举办一次裁判文书评比竞赛,从法律文书的制作规范、说理的条理性、文字的错漏、判决主文的严密性、适用法律的正误等各方面进行评析,力求每一件案件归档时做到无瑕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