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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中院、市妇联举行“妇女儿童维权岗”揭牌仪式
作者:余作才 粟开俭  发布时间:2013-07-12 09:49:02 打印 字号: | |
  • 揭牌仪式现场
  • 座谈会现场

712,桂林市法院、妇联“妇女儿童维权岗”揭牌仪式暨“创建妇女儿童维权岗工作推进会”在桂林市中院举行。桂林市中级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廖少昆,市妇联主席秦伟出席仪式并共同为获得自治区级妇女儿童维权岗揭牌。

2011年以来,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市妇联联合按照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和自治区妇联的要求,在全市两级法院开展创建妇女儿童维权岗活动,依法为权益受侵害的弱势妇女儿童群体提供法律服务和司法保障,同时预防和减少妇女儿童权益受到侵害。

目前,桂林市两级法院共建立自治区级“妇女儿童维权岗”3个,市级“妇女儿童维权岗”84个,县(城区)级岗98个,已经有180个妇女儿童维权岗挂牌上岗,创建的深度和广度为广西之最。20134月,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被评为“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荔浦县法院院长谢应波被评为“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

廖少昆院长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两级法院将依托“妇女儿童维权岗”这一平台,展开多项针对妇女儿童的帮扶活动。对涉及妇女儿童案件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在立案、民事、刑事、执行庭和人民法庭设立“妇女儿童维权岗”,形成从立案、审判到执行,从城市到乡村的三级司法立体维权网络。按照“一对一”的结对方式,两级法院的法官与基层妇联组织的维权干部结成共建对子,开展结对共建促维权活动。对妇联受理的妇女儿童信访和投诉,结对法官会及时协助调处,化解矛盾纠纷。而涉及妇女儿童的案件,在审理前、中、后三个阶段也会有妇联干部队伍中的人民陪审员依法参与审判活动,帮助稳定妇女儿童的情绪。

桂林市妇联主席秦伟表示,妇女儿童维权岗的建立,为桂林市妇女儿童搭建一个良好的帮扶平台,让他们能得到更为全面、贴心的服务,切实维护妇女儿童权益。

此外,维权岗还将针对失足妇女、青少年开展帮教活动,组织心理咨询师,根据特定的心理特点对其进行帮教。而在法律宣传方面,除了开展送法进社区活动,为社区居民宣讲各类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的法律规定,提供法律咨询和维权服务外,还在市和县、乡镇的中学开展模拟法庭活动。

来源: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
责任编辑:王国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