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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路线在审判实践中的运用

作者:卿秋生   发布时间:2013-08-01 11:26:25 打印 字号: | |

群众路线的群众观点是党的根本宗旨,即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其工作方法包括密切联系群众的工作作风和实事求是的工作哲学,他的领导方式,即党的基本领导方法,概括为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群众路线是我们党的三大法宝之一,是我党的根本路线,是党的一切组织和一切工作都必须坚持和贯彻的根本路线。其基本内容是“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是群众路线的核心内容,它的基本点是:一切为了群众;一切向人民群众负责;相信群众能够自己解放自己;虚心向人民群众学习。“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是群众路线的又一重要内容,是中国共产党最基本的领导方法和工作方法,它的基本要求是:将来自群众的分散的无系统的意见集中起来,经过研究,化为集中的系统的意见,又回到群众中去作宣传解释,化为群众的意见,使群众坚持下去,见之于行动,并在群众行动中考验这些意见是否正确。

法院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它的功能就是依据宪法和法律,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是定纷止争,化解纠纷,消除矛盾,构建社会和谐,为国家经济建设保驾护航,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法院的审判权力来自于宪法和法律,来自于人民的赋予,应严格按照“党的利益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的“三个至上”的原则办理案件,维护法律的公平公正,维护当事人的根本利益,维护老百姓的最基本的权益,这是法院作为审判机关的基本职责和功用。

而法官作为审判权的直接行使者,有生杀予夺的权力,有限制行为人人生自由的权力,有对当事人经济制裁的权力,在民事方面还有很大的自由裁量权,可以经过资产重组挽救一个濒临破产的企业,也可以宣布一个企业破厂。但法官办案追求的是案结事了,最大限度的构建社会和谐,消除一切不利于社会和谐的因素,要做到这些,群众路线是我们必须要运用到的方法,我们从群众中来,就要到群众中去。在办案中,调解是我们的首选,调解可以使当事人之间增加了解,相互之间予以谅解,增进他们之间的和谐而减少不必要的敌意与对立,做到互敬互让,从而息事宁人,将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而我们调解要做到心中有数,做到胸有成竹,就必须先进行调查研究,要深入群众、深入调查研究,查明事实真相,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进行调解。我们在调查研究的时候,要了解案件事实,就需要人民群众的密切配合与支持,大多数案件的发生及过程都会有证人,而证人的证词是否属实就必须得到印证,就必须深入到基层,深入到群众中去调查研究,这样才能揭示案件的真实的一面,也只有依靠群众才能将真相大白于天下。

同时,法官在办案过程中要将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贯穿于办案的全过程,把人民群众当亲人,在感情上尊重群众、贴近群众,用真心、真情拉近与他们的距离,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办实事,办好事,要做到想人民群众之所想,急人民群众之所急,帮人民群众之所需,通过各种渠道拉近与人民群众的距离,做群众的贴心人,以心换心,这样群众才能相信法官,这样才能入耳入心,这样才能事半功倍,力争做到案结事了,社会和谐。

总之,我们既然选择了做法官,选择了审判事业,就要用“忠诚、公正、廉洁、为民” 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来武装和指导自己,我们要忠实于自己的事业,热爱自己的事业,坚持对事业的执着追求,正确对待名利得失,加强道德修养,弘扬优良作风,真正做到权为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努力创造无愧于党和人民的伟绩。法制事业的建设任重道远,需要我们每一个法官都尽心尽力的去做,用心去做,依靠群众路线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是我们必须坚持的路线和方针,相信在党的正确领导下,在法律同仁们的共同努力下,高度政治文明的社会主义法制社会事业一定会更加辉煌灿烂,祖国的明天一定会更加美好,人民一定会更加安居乐业,中国梦一定会早日实现。

来源:灌阳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王国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