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上半年,七星法院按照自治区高院关于开展“改革创新年”活动的统一部署,以提高审判质量效率、确保司法公正为中心,狠抓审判执行工作和自身建设,积极创新司法举措,各项目标任务工作顺利推进,亮点纷呈。
一是创新审判工作机制。创新刑事审判工作方式方法,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实行分案审理,联合七星区人民检察院出台《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实施办法(试行)》,在全市法院率先启动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工作;大胆尝试开展庭前会议制度,确保修改后的刑诉法在审判工作中得到正确、全面、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此举在全市法院尚属首次。
创新民事审判工作方式方法,先后出台《关于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实施细则(试行)》、《关于实现担保物权案件的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进一步维护司法公正,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上半年共受理各类案件1356件(同比上升24.52%),结案882件,结案率65.04%。
二是深化联动司法工作机制。健全完善司法协调联动工作机制,与七星检察院建立民事、行政诉讼法律监督协调机制,进一步加强与改进法院和检察院之间民事、行政诉讼法律监督工作的协调配合,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与七星工商局建立行政与司法调解衔接工作机制,通过多元调解、司法确认等方式实现消费维权诉调工作的无缝对接,最大限度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加快推进“党委领导、各联动部门参与、法院主办”的执行指挥中心建设工作,为探索解决“执行难”的有效新机制提供经验。
推行司法调解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调解等多元调解方式并存的诉前联调工作机制。健全了由法院、乡(街道)、村(居)委人民调解组织组成的三级调解网络。在抓好指导和协助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工作的同时,通过行业调解引导纠纷各方更多地选择非诉的方式解决争议。建立“诉前调解 司法确认 主动执行”衔接机制,率先开展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工作。上半年指导和协助辖区人民调解委员会解决民间纠纷达76件。
三是推进司法能力及司法作风建设。规范执法行为,建立健全“四项机制”(案件流程管理机制、案件质量评查机制、违法办案查处机制、岗位目标责任考核机制),规范了8项程序(立案、审理、执行、安保、处突、案件评查、政务管理和诉讼收费等环节工作程序),切实提高规范执法司法行为的规范化、专业化和标准化。
切实改进司法作风建设,提高法院工作的亲和力和满意度。通过向家属发放助廉倡议书、集中上党课、每周廉政短信、参观廉政教育基地、观看廉政彩调剧、选聘廉政监督员等多种形式,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确保法官清正、法院清廉、司法清明。
四是落实阳光司法,确保司法公信。制定阳光司法工作方案和14项配套制度,创新司法公开方式方法,开通七星法院官方微博@漓东天平,以认真负责和真诚谦和的态度加强与社会和群众的沟通,不断加强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信心和信任。推进庭审同步录音录像、裁判文书上网和庭审网络直播,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上半年直播庭审案件166件(其中微博直播19件),上网公布裁判文书169份,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在校大学生旁听案件庭审3次,组织“公众开放日”活动2次,邀请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案件99件,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既是“审判员”又是“监督员”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