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个充满霓红灯诱惑的社会里,外面的世界很精彩,而法官的生活却是清贫的,繁重的工作已经冲淡了法官内心的空乏,只有在法律知识的海洋里,法官才会找到充实的感觉,才会感觉到真实的自己。随着社会对法院工作的新期待、新要求与日俱增,社会矛盾日益增多、复杂程度加大,从而产生了各种各样的纠纷,“案多人少”的困境在很大程度上并未得到根本缓解,也给审判执行工作带来越来越大的压力;近年来随着生活成本的上涨,法官面临的生活压力大增,买房、买车、结婚生子,相对于并不宽裕的工薪收入来说,确实是个问题法官的工资上涨还比不上房产价格的与日俱增;相对枯燥、单调的法院工作,社会关系相对封闭,内部的激励机制还不畅通,工作中的付出和回报不对,很多法官没有合理的利用到审判执行工作的第一线,分工合作的机制不是很合理等等问题都在给法官的幸福感打折。
然而,法官的生命因为法律而精彩,选择了法官职业,就选择了与法律一生为伍的抉择,法官追求公平公正,追求和谐,追求人民安居乐业,追求司法为民,追求正义,这一切的追求就是法官的幸福,实现了公平公正,社会和谐美满,人民生活安定团结,做到了司法为民,社会正义得到维护,这就是幸福,法官的一生注定了是寂寞的一生,法官需要耐得住寂寞,法官需要守得住青春,但一想到弱势群体得到法律的庇护,正义战胜了邪恶,社会公平公正得到实现,法律的尊严得到维护,法官的付出得到了收获,法官的心就会是欣慰的,这就是幸福,法官的幸福就是人民满意,法官的幸福就是社会和谐,法官的幸福就是公平正义。既然选择了法官,就要始终坚持“忠诚、公正、廉洁、为民”的核心价值观,以人民的幸福作为自己的幸福,以人民的满意作为自己执业的底线,为着法制事业的健康有序发展鞠躬尽瘁而无怨无悔,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去实现自己伟大的的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