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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婚,他流下了无奈的泪水

作者:卿秋生  发布时间:2013-08-20 15:26:16 打印 字号: | |

调解离婚这本应是一个好和好散的结局,大多数离婚案件能这样处理是我们法官都希望的,但在他来说,他却倍显痛苦,也很无奈,法官的眼睛湿润了。

原告文某与被告唐某于1971年在灌阳县水车乡修电站时认识,经自由恋爱后于19762月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197777日生育大女儿,1982522日生育小女儿。婚后原、被告双方经常因家庭琐事发生争吵。自20046月大女儿(居住在灵川县)生育小孩后,原告为其带小孩,由于被告是一名小学的老师,一个人既要去学校上课又得操之家务,孤独感由然而生,双方开始产生矛盾,导致感情破裂。原告文某与被告唐某没有办理结婚手续;但符合事实婚姻关系。

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本案双方当事人都有工资收入,原告买了养老保险,两个女儿都有正式工作,且收入稳定,原本是一个和睦的家庭,但由于没有处理好怎样带小孩和老人之间如何相伴相处的关系,导致婚姻危机。被告根本不想离婚,但却很无奈,在法官面前都流下了眼泪,我们看着几十年的老夫妻面临的离婚危机,看着老人流下无奈的眼泪,心里像打翻了五味瓶,我们想努力挽回这对经历风雨的老夫妻,但即便是苦口婆心的尽力劝说,原告离婚的态度依然坚决。被告作为一名教师,心里苦闷却显得很坚强,用颤抖的手在离婚协议上签上了自己的名字。

虽然是调解离婚,但我们却心情沉重,没有一点释然的感觉,反而感到点点失望。由此说明,白发到老才是真,婚姻经营的好坏,就看是否能相互相伴到老,一生到老才是福啊!

来源:灌阳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王国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