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阳县矿山机械制造水平、大理石加工工艺在广西乃至全国是有名的,推动了灌阳经济的发展,也带动一部分灌阳人雇佣工人自主办厂,厂企规模小、劳动环境恶劣、管理不规范,导致雇工受害事故经常发生。2010年以来灌阳法院受理小微型厂企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执行案件5件,涉案标的90余万元,执行难度很大。
该院分析主要原因有:一、厂企规模小。业主无履行能力或履行能力差,无可供执行财产;二、保险意识淡薄。工人流动性大,大部分厂企不缴纳商业保险、工伤保险,缺乏抗风险能力;三、是否建立雇佣关系争议很大。违法用工现象严重,不签订劳动合同、双方就雇佣还是承揽争议较大,被执行人执行抵抗情绪很强;四、被执行人举家外逃,逃避执行。一部分厂企违规生产经营,未办理工商、税务登记,出事后因赔付较高而采取举家外逃,无人无财可执。
建议:一是引导厂企生产经营规范管理,实行安全生产管理,减少工伤事故的发生;二是要求企业加强对工人技术、安全等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实行持证上岗,预防安全事故发生;三是提高企业雇工保险参保意识,缴纳商业保险,完善保障制度,实施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安全生产风险金等强制缴纳管理,增强抗风险能力;四是建立执行联动救助制度,财政每年预算拨付一定的专项救助金,对确实存在生存困难的申请人及时给予救助,同时联合相关部门从各方面联动救助,缓解社会矛盾;五是提高执行效率,讲究执行艺术与方法,多在执行和解下下功夫,在企业发展和工人权益之间找到一个平衡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