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法院根据加强政法干部队伍的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的总体要求。结合自身队伍结构现状,明确将“三化建设”作为该院队伍建设的基本方向,并以“三化建设”为抓手,促进该院干部队伍司法能力的全面提升。
以加强分类管理促正规化建设。将现有人力资源优化重组,明确法官、审判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的类别和职责,确定各类人员员额比例和职数,实施分类管理。规范司法警察队伍建设,完善书记员管理制度,妥善解决聘任制书记员选任和管理和问题。
以建立审判单元促专业化建设。改善审判运行机制,通过组建新型专业化审判团队提升司法能力,灵活应对审判需要。由审判经验丰富的审判长指导参加合议庭庭审的青年法官,帮助青年法官学习案件的审判流程规范化操作,提升案件庭审驾驭能力,探究裁判文书写作技能。
以完善法官地位促职业化建设。确立以审判权为中心的权利配置和运行机制,建立以主审法官为主体,法官助理和书记员等人员为辅助的审判阶级模式,构建排除内外干扰的审判权运行机制,充分尊重和保障法官的主题地位。强化落实法官职业培养体系,建立法官身心疏导和年休假制度,落实法官晋升民主考核和职级保障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