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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法院:抓组织建设,促党建落实
作者:文欢  发布时间:2013-10-12 10:32:36 打印 字号: | |

兴安法院围绕审判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审判,不断创新党建工作,全面呈现“班子合力,中层得力,干警努力”的良好氛围,全院各项工作发展快速。

一是牢固树立抓党建的政治意识和责任意,着力构建以党组为核心,以党总支为中心,以党支部为主体,调整充实党总支力量,积极发展党员,加强支部建设。用丰富的司法活动创新组织活动,法官工作在哪里、审判活动就开展到哪里,党建工作融入中心并延伸到哪里,让党的先进性始终得到保持和发展。

二是坚持把党建工作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考评依据,做到与审判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奖惩,形成了党组书记身体力行常想常抓,党总支书记抓党建工作制度化,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岗位化。制定完善《党组议事规则》、《党组中心学习制度》等制度,建立和健全党员目标管理、支部工作目标、党内外监督机制等,严格按照制度和程序办事。

三是实行党务公开,党建工作情况及时向党员通报,促进了党建工作的规范化。党组成员、中层干部与党员之间加强沟通,增进信任和理解,形成合力,使党组织成为“为民司法、公正司法”的坚强堡垒,是全体党员在法院各项工作中发挥先锋模范带头作用。

来源:兴安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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