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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李康副主席下访桂林市化解一起涉执信访案件
作者:陈竞超 黄少华  发布时间:2013-10-18 17:35:08 打印 字号: | |
  • 自治区副主席李康(中)讲话
  • 自治区副主席李康(左排左二)主持会议

为了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作出领导干部包案化解涉诉信访积案的工作部署,1017日,自治区副主席李康带队来到桂林,对平乐县黄俊称信访一案召开协调会,协调桂林市委、市政府、市中院、市信访局、平乐县政法委、县政府、县法院等有关部门共同做工作,基本化解了该起多年上访的信访积案。

黄俊称信访一案,因交通事故案件经多次审理,历经时间长、跨度大、情况复杂等原因,原来判决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的黄俊称再审改判其不承担赔偿责任,而原评估价为5500元的拖拉机已于2000年以5000元被拍卖,存在执行回转不能的情形。信访人认为法院对车辆的评估价过低,车辆被拍卖后无法营运造成生活困难,要求国家赔偿,自2003年起曾36次进京上访。桂林市委政法委将此案纳入桂林市2013年度政法系统执法监督评查案件。

桂林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专门工作组,协调多方力量,共同化解矛盾纠纷。由于法院的执行程序合法,不存在引起国家赔偿的情节,市中院与平乐县法院共同向信访人做释法析理工作。考虑到信访人生活困难,工作组积极协调,为其申请到廉租房,并每月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缓解生活困难。对于信访人主张拍卖车辆造成的停运损失,工作组耐心细致地做信访人的思想工作,指出要用历史的眼光看待历史遗留问题,希望当事人理解和支持党委、政府和法院的工作。经过多次细致地做工作,信访人黄俊称最终同意平乐县法院以补偿的方式解决问题,并领走了补偿费50000元。

李康副主席对桂林工作组为该信访案件做出的努力表示赞扬,并指出:清理信访积案是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举措之一,要带着深厚的群众感情做工作,脚踏实地解决问题。对黄俊称信访一案,要做好收尾工作,按照规定及时予以结案,并继续加强与信访人的沟通和交流,取得信访人的理解和支持,真正实现息诉罢访,达到让党委放心,让群众满意的效果。

来源:桂林中院执行局、平乐法院
责任编辑:王国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