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新农合报销比例不断提升,报销手续愈加简单,犯罪分子收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农民,利用虚假的外地住院证明骗取医保费,合作医疗诈骗案呈现增多的态势。2013年10月,平乐县人民法院审结5起新农合诈骗案,对此类案件的特点进行分析并做提出一些意见。
案例:平乐某镇的赵某在熟人的游说下,拿出儿子缴纳新农合的凭证,由朋友帮忙伪造了住院病历和发票,然后拿到新农合管理中心报销,骗取报销费2.5万元,赵某分得“好处费”2200元。拿到钱后,赵某以为相安无事了,没想到被新农合管理中心的工作人员核查材料时发现有假,被公安机关逮捕。经过审理,赵某及其儿子构成诈骗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1个月,各处罚金8000元。
一、 新农合诈骗案件的特点
平乐法院审理的新农合诈骗案件中,犯罪人男性为大多数,主要呈现以下特点:一是外地流窜制假犯罪分子利用亲戚、朋友等关系,邀请本地犯罪分子参与犯罪,由本地犯罪分子提供参合农民的身份等基本情况,通过现代通讯工具联络,虚假的大病住院资料。二是平乐法院审理的5起案件中,所涉及到的参合农民遍布分布在各个乡镇,诈骗数额较巨大,涉及乡镇较广,影响极坏。三是由于外地流窜制假贩假犯罪分子要么教唆犯意,要么制售假的住院资料,在整个犯罪中只出现一、二次面,因此本地被告人和参合农民很难知晓其具体住址和基本情况,公安机关很难发现侦破线索,导致很难抓获外地流窜制假贩假被告人。
二、新农合诈骗案件的原因分析
在审理过程中,我们不难发现我国新农合管理部门在制度上存在很大的漏洞:一是保险制度的漏洞,特别是县外就医报销,允许患者委托亲友代办。二是外省票证真伪审核困难,因为各地医院出具的医疗票证不统一规范,识别难度大。病人身份审查限于形式审查。三是宣传机制不到位,参合农民对新农合作用和意义认识了解不够,使个别农户对危害后果认识不足,贪图小利,导致参合农民出借相关证件,为新农合诈骗成功创造了条件。四是新农合在全国发展并不平衡,有的省、市建立了完整的信息网络,有的地方新农合工作才刚刚起步不久,其软硬件设施不到位,基础物资保障不足。五是目前我国各地制造贩卖假证件、假资料泛滥,城市、乡村到处张贴有办假证件的移动手机号码,不管什么假的证件资料都能够得到。一些外地流窜有前科的犯罪分子借助这个“有利”的条件,大肆制造购买虚假的异地出院证明书、药品清单、费用清单和医院住院发票,利用新农合资金监督管理的弊端,从而诈骗得手。六是目前我国法律处罚偏轻难以起到威慑作用。一些农民甚至明知是诈骗仍把相关证件出借,对于利用假票保险医疗费的行为,新农合部门发现也只是不予报销无权给予处罚,只有被骗取保险金后才报案。
三、预防新农合诈骗案件的对策建议
(一)国家尽快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和改进新农合医疗保险管理程序,健全和规范报销票证审核流程,实现真正惠民。(二)建立全国性信息系统,发动社会监督,建议国家尽快建立全国医保管理查询信息共享系统,实现住院信息共享。(三)增强新农合管理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保险审查业务水平。(四)通过各种宣传手段强化参合农民的诚信意识和守法意识,让农民意识到新农合基金的重要性,提高他们的自我保护和维权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