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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派出法庭法官的自我反省

作者:桂 云  发布时间:2013-11-06 09:59:50 打印 字号: | |

2008年进入灵川法院,我一直在派出法庭工作至今,从书记员到助理审判员,再到如今的审判员,伴随着一步步的改变,五年的成长,我从一个书记员升为一名审判员,细细静下来,在以前的时间里,我似乎已经忘记自身还可能存在的问题,为了提醒自己,通过反省自身存在的问题,希望以后能更好的服务人民群众。

一、自身存在的问题

1、政治理论学习重视不够,业务学习不够钻研。平时没有养成主动进行政治学习的习惯,对于院里组织的政治学习,也没有很好地听和认真地记笔记,往往应付了事。日常工作中,很少进行系统的业务学习,往往是边办案边学习,遇到新问题、新情况不能沉着应对。
  2、理想信念树立的不牢固,作为一名党员,我自己大局意识淡泊。对共产主义信念产生认识模糊,认为这是理想化的东西,是要经过不懈努力所追求的目标,但不是我们所能实现的。在办案过程中,只是就案办案,很少从全局角度来考虑问题,只重视法律效果,而缺乏对社会效果的考虑。
  3、工作争强当先的意识不强,工作作风不扎实。工作不够积极主动,上进心不强,工作凭经验,按部就班,忽视进一步的完善和提高,不能紧紧跟上时代发展的需要。对待工作缺乏责任心,不求有功,但求无过,工作留于表面,坐、等、要、靠的思想在个别法官身上仍然存在。
  4、服务意识淡薄,自身自律还需进一步加强。对待当事人的态度,仍然存在生、冷、硬、横的情况,缺乏细致耐心的思想工作,导致当事人觉得自己高高在上,拉大了自己与当事人之间的距离。

二、问题产生的原因

1、放松了理论学习。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特别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不够,政治理论水平不高,没有将政治学习与实际工作很好地结合起来。
  2、落实司法为民的要求不够,公正与效率意识淡泊。主观世界的改造不全面不彻底,没有树立牢固的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意识。
  3、工作责任心、事业心不强,没有很好地承担起时代赋予的使命和人民赋予的重托。工作安排的不紧凑,时间利用的不充分,缺乏紧迫感和只争朝夕的精神,满足于按部就班。
  4、业务能力有待提高,新的法律、法规不断出台,知识不断更新,由于学习的不够,业务能力就不能满足现行审判工作的需要。
  5、法官的位置摆放的不好,一是法律与法官的关系,二是法官与当事人的关系。没有意识到法官也应当服从法律,法官应该服务于当事人。

三、以后努力的方向

1、加强自身建设,做到廉洁自律。认真学习宋鱼水、蒋庆等先进人物的先进事迹,在情与法、钱与法、权与法的较量中经受住考验,始终树立维护司法公正、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正确价值追求。增强防腐综合能力,做到廉洁自律,奉公守法,时刻牢记我们手中的权利是党和人民所赋予的,不能把手中的权利运用到吃拿卡要上,要为人民排忧解难,为保社会的平安做出应有的贡献。

2、在案件审理的过程中,严格规范办案程序,明确办案要求,对出现的问题要及时妥善处理。第一、要严把案件质量关,从开始的送达各种法律手续入手,要做到应当送达当事人的手续要一个不能少,同时认真的向当事人交代诉讼权利义务;在当事人举证环节上要对当事人加以引导及释明权的行使,认真审查证据,根据案件的复杂程度做好证据交换;开庭前,认真研讨案件,写好庭审提纲,庭审中,要申时地掌握当事人的心理活动,掌握好案件的焦点问题;慎重采取强制措施,严格遵守院领导审批制度;对可能引发事端的案件,要掌握尺度,灵活运用,不盲目采取强制措施,以免造成严重的后果;送达各种法律文书时要严格依法办事,特别是留置送达,公告送达判决书、裁定书必须手续齐全,送达方法符合法律要求。第二、严格执行程序法,避免重实体,轻程序现象发生。审理中,严格按照诉讼法、司法解释、证据规则办事,合议案件时,坚持实在的真合议,而不是流于形式。在实体上,做到依法、公平、公正。第三、民商事案件要坚持多调少判的原则,提高调解结案率。当事人达成的调解协议,即使超出诉讼请求范围,但只要不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应当确认。第四、认真遵守庭审纪律,开庭着装,关闭通讯工具,不随意外出,尊重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人格尊严,要使用规范、准确、文明的语言,保持良好的仪表和文明的举止,维护人民法院的尊严和法官的良好形象。
   3、严明审判纪律,正确使用手中的权力。在日常工作中,必须严格执行回避制度,涉及亲朋好友的案件要及时回避,不准私下会见当事人,代理人及亲属。要始终坚持严以律己,公正司法,做到人情不取,关系不办,金钱不要,吃请不到。坚决杜绝权钱交易和枉法裁判的关系案、金钱案、人情案,力争使审理的案件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4、严格执行院里规定的各项制度。要注重内部管理,严格执行党的纪律,法官守则及院里规定的各项制度,做到遵章守纪。要充分利用好有限的工作时间,有效利用,科学安排,转变懈怠、懒散的工作作风,恢复积极向上的精神面貌。
   5、改变接待当事人态度上的生、冷、硬、横现象。对接待来诉来访的当事人,热心接待,不推、不等、不靠,做到来有应声,走有去语,对当事人道一声好,倒一杯水,让一席座,力争当事人满意而归。接待当事人要耐心,细心,认真倾听当事人及代理人的诉说,发现其中存在的问题,该立案的马上立案,不该立案的做好解释工作。坚决杜绝厌烦、粗暴或用词生、冷、横、臭、脏。要用一句问候、一句暖心话,对当事人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引导当事人正当进行诉讼。

来源:灵川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王国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