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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 回 首
广西兴安县人民法院建院六十周年征文
作者:刘守武  发布时间:2013-11-11 15:30:33 打印 字号: | |

苍茫越城岭,巍巍老山界;秀美古灵渠,悠悠湘漓源。

六十年甲子轮回,六十载流岚岁月 一代又一代的兴安法院人,在湘桂走廊之间,用青春和理想践行着公正司法的铮铮誓言。给世人留下了一段段奋发图强的佳话,为后继者刻下了一串串闪闪发光的足迹。许久,现已白发苍苍!豪情满怀的激情岁月,总是让人回味无穷、难以忘怀!

再回首,六十年风雨兼程,在艰难中起步,在曲折中发展,在改革中奋进。曾记否?火红年代的拓荒创业,云帆高挂鸣笛启航,百废待兴,克难奋进;文革变故的曲折发展,饱经惶恐,历经艰辛,坚守信念,默默奉献;改革春潮的波澜壮阔,意气风发,精神抖擞,锐意进取,扬帆奋进。再回首,兴安法院的审判事业在党的领导下走过不平凡的六十年,从简陋的瓦砖房破桌椅到现代化的审判综合办公大楼,从大盖帽、肩章到法槌、法袍。网上办案、裁判文书上网、庭审直播等等,无不折射出民主与法治的发展。

再回首,六十年上下求索,一路汗水一路歌,一路辛苦一路甜。六十年来,历任兴安法院领导班子殚精竭虑,励精图治,不断完善制度建设,创新队伍管理模式,夯实基础建设,争先进,创业绩。秉承“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大主题,开展能动司法,建立多渠道纠纷调处机制。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公正司法,维护法律权威,带领兴安法院全体干警实现了一次又一次跨越式发展。2000年、2002年先后二次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人民满意的好法院”,2003年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模范法院”荣誉称号,2004年被自治区党委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2005年被评为“全国法院政治工作先进集体”,确保了干部队伍四十年无重大违法违纪事件发生的良好氛围。

再回首,六十年后的今天,当岁月尘封案卷,当繁华早已褪去。流失的是光阴,沉淀的是历史,永恒的是正义。兴安法院全体干警依然默默耕耘在点滴公正之间,察民声、护民权、解民怨、还民盼。用法律维护公平与正义,用奉献诠释人生的价值。

沧海桑田,甲子轮回。当皱纹爬满容颜,当银丝随风起舞,当梦里繁华落尽,六十功名尘与土,八万里路云和月。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兴安法院全体干警将秉着“继承、发展、多彩、跨越”的精神,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务实的作风,不断谱写人民司法事业的新篇章!

来源:兴安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王国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