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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区高院宣传处韦伟强处长一行到兴安法院检查指导新闻宣传工作
作者:罗欧阳 文欢  发布时间:2013-11-20 11:30:12 打印 字号: | |
  • 韦处长(中)认真听取曾院长的汇报

111819日,广西区高院宣传处韦伟强处长一行到兴安法院检查指导该院2013年新闻宣传工作。兴安法院曾小平院长围绕2013年“规范执法司法活动年”、“兴安法院建院60周年”等工作进行新闻宣传所取得的成效进行了汇报。

    曾小平院长在汇报中说, 今年兴安法院在审判工作上主要有三大亮点:一是本院干警连续四十年无违纪现象发生;二是立案工作全年没有再审案件发生;三是按照广西区高院的指示要求,高标准、严要求建设好本院执行指挥中心。而这些经过本院各庭室新闻宣传负责人的辛勤工作,让人民群众切切实实感受到兴安法院在“规范执法司法活动年”和“兴安法院建院60周年”活动中所取得的成绩,较好地树立了本院“为人民司法、为大局服务”的良好正面形象。

韦伟强处长表示,看到兴安法院党组领导非常重视本院新闻宣传工作,感到非常高兴。希望今后兴安法院继续弘扬“服务司法审判”的新闻宣传宗旨,规范绩效考评机制,将本院新闻宣传工作引向深入。

来源:兴安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余作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