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8日至19日,广西区高院宣传处韦伟强处长一行到兴安法院检查指导该院2013年新闻宣传工作。兴安法院曾小平院长围绕2013年“规范执法司法活动年”、“兴安法院建院60周年”等工作进行新闻宣传所取得的成效进行了汇报。
曾小平院长在汇报中说, 今年兴安法院在审判工作上主要有三大亮点:一是本院干警连续四十年无违纪现象发生;二是立案工作全年没有再审案件发生;三是按照广西区高院的指示要求,高标准、严要求建设好本院执行指挥中心。而这些经过本院各庭室新闻宣传负责人的辛勤工作,让人民群众切切实实感受到兴安法院在“规范执法司法活动年”和“兴安法院建院60周年”活动中所取得的成绩,较好地树立了本院“为人民司法、为大局服务”的良好正面形象。
韦伟强处长表示,看到兴安法院党组领导非常重视本院新闻宣传工作,感到非常高兴。希望今后兴安法院继续弘扬“服务司法审判”的新闻宣传宗旨,规范绩效考评机制,将本院新闻宣传工作引向深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