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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唐小贼偷鸭不成变劫犯获刑

作者:况任成  发布时间:2013-12-09 17:32:20 打印 字号: | |


贪念切莫有,勿以恶小而为之。阳朔男子为贪图一时小利铸成大错,偷鸭现场被发现,为抗拒抓捕而实施暴力,致失主轻伤。近日,阳朔县人民法院审理了此案,判处被告人管永青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20139116时许,被告人管永青窜到阳朔县福利镇社门山村李子园(地名),盗窃了被害人管乔付放养在此的一只鸭子。当场被被害人发现后,双方发生争执,其扔掉鸭子欲逃走,但被被害人抓住而无法离开,其遂持随身携带的一把钢刀将被害人的头、手、背等部位捅伤,被害人晕倒后,被告人得以逃离现场。经鉴定,被害人的损伤程度为轻伤。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管永青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实施盗窃行为被发现后,为抗拒抓捕而当场使用采暴力并致人轻伤,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二百六十九条之规定,构成抢劫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的罪名成立,应予惩处。被告人具有持刀抢劫的情节,可酌情从重处罚;被告人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当庭自愿认罪,可从轻处罚。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阳朔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余作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