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敬生同志,1965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桥亭人民法庭审判员。他在基层司法岗位工作近三十年,参与办案千余起,一直矜矜业业,深为年轻法官的楷模。
他认真地学习掌握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断努力加强法律业务知识学习;他尽职尽责、爱岗敬业、勤勤恳恳、兢兢业业,始终以一名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自觉抵制和反对腐败,廉洁奉公,遵纪守法,保持一名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他关心同志,尤其对年轻同志,无论生活还是工作都会给与诸多帮助,我们年轻人都真诚的叫他为师傅。他服从组织安排,对工作认真负责,任劳任怨,从不计较个人得失,不管是在审判岗位,还是在执行岗位,办理的案件质量均较高,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获得了经办案件当事人的好评。
自进入法院以来,无论是担任副庭长还是审判员,他始终以高度的责任感和饱满的热情投入到审判工作中去,干一行,钻一行,爱一行。他曾经说过人民法官是光辉的职业,我为我是一名人民法官感到骄傲自豪!
在我们年轻法官面前,他为我们树立了一个扎根基层、司法为民的好榜样,在此向他致以崇高敬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