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安全,杜绝事故发生,保障各项审判、执行业务正常开展,资源县人民法院切实从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严格制度、强化管理等四个方面着手,扎实开展“强化安全意识、规范车辆管理”教育整顿活动,将车辆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之中。
一、加强领导,强化学习。成立专门领导小组,对本院的驾驶员进行专门调查摸底,并有针对性地制定《关于车辆及驾驶员管理的规定》等制度,积极组织全院干警学习区高院、市中院有关警车管理规定文件和有关安全制度,在全院开展一次自查自纠活动,深入剖析思想因数,克服麻痹思想,增加纪律观念。
二、严格制度,规范管理。以集中整顿活动为契机,建立了一系列车辆安全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由分管副院长统一管理,车辆夜间必须入库停放,借用车辆及外出办案用车需请示院长,违规者每次罚200元。严禁无证驾驶、酒后驾驶及其他违章行为发生。严禁公务用车停放在酒楼、宾馆、饭店、歌舞厅等娱乐场所门前,避免公众对法院及法官形象产生合理怀疑。同时,加强对公务车辆的定期保养、维护、排除车辆的技术安全隐患。
三、严格责任,加强惩处。层层分解整改责任,做到贯彻落实有人管,问题责任有人担,绝不包庇迁就,对开快车、开英雄车、开霸王车或不遵守交通规则、不服从交通管理、逆行、闯红灯及发生交通事故等现象严肃查处,坚决整顿。并与个人绩效考核、评先评优、提拔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