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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山法院、检察院刑事审判工作协调机制运转成效好
作者:黄晓萍  发布时间:2013-09-27 19:07:24 打印 字号: | |

近年来,为进一步加强法院与检察院的联系沟通、协调配合、监督制约,象山法院、检察院结合审判、检察实际工作,建立健全刑事审判工作协调机制,2013年上半年审理刑事案件239件,一审服判率76.04%。主要做法:一是完善监督协作配合机制。法院、检察院互聘本院一名纪检监察干部为廉政监督员,对两院办案工作作风、办案流程、办案质量、工作纪律进行监督,做成检查记录定期通报,纠正不良作风,提高司法公信力。二是加强个案沟通协调机制。对要起诉的案件,自起诉书移送后,检察院主动征求法院有关案件质量的意见,审判案情复杂有重大影响的案件,法院积极邀请检察院领导参加审委会议就案件争议焦点阐明观点。三是建立长效沟通协调机制。两院定期举办座谈会,采取案例讨论、信息交换的形式进行案件调解实务性研讨,共同组成协调小组定期召开协调会议,就重大案件、争议焦点共同分析,共同解决。

来源:象山法院
责任编辑:王国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