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的民事执行就是要及时兑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尊严和司法权威,通过减少社会纠纷、平息人民内部矛盾,从而为促进社会和谐作出重要贡献。然而执行工作一直是法院工作的难点。 执行难的原因:一是被执行人难找。很多人一旦欠款,就会选择躲避。其中有些人实际上有执行能力,但不愿履行判决;有的人欠了银行的钱,总认为那是公家的,能躲就躲。,找不到被执行人往往使得执行工作难以开展。二是被执行财产难查。我国还未建立个人财产登记制度和破产制度,对于其隐瞒的财产,法院很难查清。为了逃避执行,甚至有人不惜以假离婚的手段来转移财产,有的是转移给子女,有的是转移给夫妻的一方。 三是协助执行人难求。有关法律规定,相关部门和个人有协助执行的义务。但由于地方和个人保护主义的存在,执行过程中,造成法院孤军奋战。信息不能共享,也给执行带来很大障碍。 该院对执行难的建议:一是加强和完善执行协调联席机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系,争取各相关部门的配合,多方渠道寻找躲避的被执行人。加强办案人员的责任心和耐心,加大查找被执行人力度。二是加强对被执行人财产的查处。与银行、房产局、公安等部门加强联网,准确适用新的执行网上查询系统,此外多方询问与被执行人相关人员查找可执行财产,及时查封被执行人财产,避免被执行人为规避执行而进行的财产转移。三是加强与各相关部门的联系。加强与政府法制的联系,寻求政府部门的帮助与协调,争取与更多的协助执行部门建立协调机制,动员全社会的力量来解决执行难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