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院分析出现租车纠纷的原因是:一是业内无统一的行业规范标准。市场上租车公司规模小,车辆少,很难形成规模经营,没有统一的行业标准,每个公司都有自己的经营模式,加大审判的难度。二是个人信用体系不完善。客户、租车公司都存在不诚信现象,加之对于租车者的身份信息仅仅限于书面的审查,难以根据所载信息找到当事人。三是租车损害赔偿约定不明。发生事故或者车辆损坏后,维修费和车辆损失赔偿难以认定,租车双方相互推诿。四是租车双方权利义务约定不明。尤其是对违约责任约定不细致。 为此,该院建议:一是加强行业监管。组成行业协会,规范租车市场,统一规范,统一管理。二是加强租车人的身份信息审核。与公安部门联合,网上核查身份证信息真实性。建立诚信预防机制,定期曝光一批诚信缺失的租车行和租车人。三是针对租车损害赔偿作出司法建议。积极联系保险公司、交警大队等相关部门,咨询处理意见,拓宽救济渠道。四是设立相关法律部门。聘请专业律师组成专门租车法律咨询点,对租车合同进行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