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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山法院加强保护青少年权益
作者:李四东  发布时间:2013-03-13 10:46:06 打印 字号: | |

为加强对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识,象山法院采取三项措施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尤其是在保护未成年人的人身安全方面加大力度。做法是: 一是加强青少年在校学生的法制教育工作。与有关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未成年人保护的办法制度,明确工作的事项、范围、程序和责任人,指派专人担任校园法治教育联络员,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通过举办讲座、观看宣传片的形式,推进青少年知法懂法,把青少年维权工作落到了实处。二是抓好青少年法律援助工作。开辟青少年法律援助绿色通道,为特殊困难者提供上门服务,利用互联网开通官方微博,开展网上法律援助,同时与法律援助中心密切配合,为偏远地区的青少年提供有力、无偿的法律援助。三是加强未成年人的帮教工作。制定出《帮教措施》、《回访考察制度》、《青少年维权岗工作制度》,并专门建立了青少年犯罪回访帮教考察档案。重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审判工作,教育、感化、挽救失足未成年人,使其改过自新,回归社会。

来源:象山法院
责任编辑:王国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