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难一直是法院的难题,而执行案件往往涉及社会稳定,执行工作的好坏对法院的公信力影响很大,为维护司法权威、加强司法公信力,维护社会稳定,象山法院推行执行回访制度,避免上访、闹访的发生。具体做法:一是建立主动回访制度。特别是敏感时期和重大节假日前针对上访人员集中在重要会议或重要节日期间上访的特点,每逢人代会、政协会、党代会以及有重大影响的其它会议召开前,必须对执行中和执行后不久的案件进行回访,及时掌握和排除不稳定的因素。二是定期电话回访或直接下访。分管领导通过电话回访和直接下访,看办案人员是否存在违法执行、收受财物等不廉洁行为;看是否有对当事人冷漠、蛮横、推诿的态度等不端行为,并随时掌握当事人的思想动态,力争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三是重大案件定期回访。案件执行后,要及时掌握和摸清情况,化解当事人的对抗情绪,坚持做到重大案件一月回访一次,主动做好安抚工作,增进当事人的理解,化解对抗情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