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5月,桂林市叠彩区法院审理各类涉及人身伤害纠纷案件16件,其中,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5件,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4件,邻里纠纷引发健康权纠纷4件,医疗损害责任纠纷2件,家庭纠纷引发健康权纠纷1件。该类案件虽数量占比不高,但呈激增趋势,仅今年前5月该类案件受理数量已为去年全年受理该类案件的2倍,应予以重视。
经调研发现,该院人身伤害类纠纷呈现以下特点:一是受害主体均为城乡弱势群体。主要包括:农民工、餐饮业服务员、工厂工人、公司职员、菜市场水果摊主等社会底层群体,该类案件能否得到妥善解决将直接影响社会和谐稳定。二是赔偿标的普遍较大。16件案件中,标的达100万元以上的1件,18万元以上的4件,5万元以上的8件,1万元以下的仅3件。三是伤残比例大。其中有9件达到不同程度的伤残等级,2件达1级残疾,7件为8-10级残疾。四多次诉讼比例高。其中有6件为2次以上诉讼。因人身伤害康复需要一个恢复的过程,有的甚至需要多次手术治疗,疗程长达几年,后续治疗产生的费用需要再次诉讼要求赔偿。
该院建议,一是加大对受害者的法律保护力度。属于人身伤害类纠纷案件,开辟立案审判执行绿色通道,采取快立快审快执、减免缓交诉讼费等措施,缩短维权过程,减少受害者因多次诉讼造成的诉累和经济负担,使其早日得到赔偿,医治伤痛,康复身体。同时通过案件判后回访制度,防止新的矛盾产生。二是通过加大宣传,提高安全防范意识。机动车损害及提供劳务者受害类人身伤害纠纷大多由于机动车驾驶员及雇主、劳动者缺乏安全防范意识所致。各级交警、工商、建筑规划等相关部门应强化各行各业安全知识宣传及从业技能培训,提高各行业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及操作技能;法院对人身伤害案件尽可能实行巡回审理,将此类案件开到工厂、市场、农村,将活生生的案例展示在广大社会群众面前,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目的,减少事故和事件的发生概率。三是建立强制保险制度,分流风险。针对当前农村房屋修建事故、个体雇员因工受伤事故频发、赔偿困难的情况,可以参照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即交强险)的模式,强制推行保险,分散风险。规定由房主、承包人、个体业主在建房或开业前,向保险公司缴纳强制保险费后,土地、规划或工商等部门方可办理各种许可手续。以保障受害者从业过程中受伤能得到相应的保险赔偿,避免受害者因没有及时得到赔偿款导致矛盾激化,影响社会稳定。四是建议乡村、社区调解组织工作前移,把事后调解转为事前化解。发现邻里纠纷苗头及时采取化解措施,做到及时发现、尽快弄清、正确解决,将矛盾化解到最小,避免矛盾恶化发生打架等伤害行为,推进社会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