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物质生活的大力改善,法律意识的增强,以及通讯技术的飞跃发展,我们已经走进了一个信息时代,随着司法案件的数量每年都在增加,很多案件虽然经过了司法审判,当事人拿到了久违的判决书,但执行的难题又摆在我们的面前,执行难已经不再是一个话题,而是我们经常遇到的棘手问题,如何真正使百姓感受案件公平公正的力量,在于案件的最终是否得以执行,是否真正满足百姓的诉求。如今执行难的问题日趋明显。
一、送达执行通知书难。
送达是一个老大难问题,相信大多数同行们都有深切体会,对于民事诉讼和执行都会遇到。如今,由于来自生活上带来的经济压力,很多当事人双方或者一方到外地打工,有的一年甚至几年都没有回家,外出地址无从查询,摆在我们法官面前的难题来了,法律文书如何送达成了我们的心病。许多当事人总以工作忙,没有时间回家为由,又不讲具体地址,有的甚至连电话也打不通,或打通了也不接,采取拖延战术,搞得自己人间蒸发,我们只有采用公告的办法来向被告送达法律文书。而采用公告的方式虽然可以缓解我们的送达压力,但找不到被执行人,申请人的请求自然很难兑现,这样的效率会很低,进一步影响到司法为民的效率,影响到法律的权威。
二、调查取证难。
为了确保案件的执行,除了当事人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外,我们执行法官还需要对案件调查取证 ,我们要调查被执行人的身份情况,调查银行存款信息,房产登记信息,车辆登记情况,以及下乡走访基层,到当地村委了解被执行人的财产情况以及其他需要了解的信息,这一系列的调查情况需要我们花费人力、财力、物力,需要与相关部门协调配合,花费大量时间和经历,有的案件在调查时村委和群众根本不予配合,如一个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我们走访村屯时支书退三阻四,群众不敢指认被执行人,就是到了该村也不知道要找的人究竟是哪一位。使得取证工作举步维艰。
三、促使当事人和解难。
调解是我们法院定纷止争最有效的方法,也是我们办理民事诉讼案件经常运用的方式和手段,这样解决案件,可以真正起到定纷止争,化解矛盾,进一步做到案结事了。但是,在执行中,我们又不能进行调解,只能通过我们做双方的思想工作,促使双方自愿和解,以达到案件事了的效果。而很多案件,到了执行这一程序,往往是在裁判阶段穷尽了调解的方法不能解决,从而走到执行这一程序,要促使当事人和解谈何容易。许多当事人听不进法官的意见,要么是申请人得利不饶人,要求按照裁判文书依法执行,而另一方则有死猪不怕开水烫的决心,要命一条,要钱没有,甚至有的还规避执行,转移存款,根本一副老赖的样子,和解难啊!
四、强制执行难。
我们知道,执行是我们司法为民遇到的老大难问题,执行难对于执行法官更加深有体会,很多案件当事人在判决宣告后,就人间蒸发,法院因查不到当事人的相关财产,无法执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者有的逃避执行,将存款资金转移他处,有的在别处打工,冻结、划拨款项需要异地处理,随着信息的飞跃发展,存款的银行又是全国联网的,异地可以进行办理业务,甚至通过网上也可以操作,进一步影响到执行效果,有的相邻关系案件的执行,当事人在制造纠纷时就已经为了阻止执行采取了措施,判了根本执行不了,如我们办理李某某与王某某相邻关系一案的执行,由于被执行人在钢筋混泥土结构的楼板里加有角钢,在执行拆除超支的雨棚是,连续用切割机锯了将近6个小时才拆除了楼顶的雨棚,而二楼的雨棚由于两家的房屋相邻,距离不足50公分,根本不能拆除,所以造成执行不能,后经过征得申请人同意才放弃了该部分的履行申请。这样一来,既损害了司法权威,也影响法院的司法公信力。
以上是笔者刚办理执行案件中遇到过的问题,但依法办案,促进案结事了是我们的共同愿望,笔者也在寻求更加能够促进案结事了的方式方法,希望能尽到自己的一份责任与义务,愿意全身心的投入到为人民司法的社会法制事业当中去,用自己的言行践行自己为民司法的诺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