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3日至25日,以自治区高级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长梁梅为组长的自治区高院2013年度绩效考评组一行8人到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年度绩效考评检查工作。与往年不同的是,今年的考评工作节省了听汇报等许多环节,只采取内部采集、材料报送、现场核验三种方式进行。足见高院机关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之决心。
25日上午,考评组在该院全体干警大会上对中院领导班子进行了民主测评,并对口考评了该院党建工作、领导班子建设、执行工作、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其他单项工作。
2013年,桂林市中院在市委领导和区高院的指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锐意进取、扎实工作,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牢牢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积极探索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审判执行质量和效率的有效途径,紧紧围绕执法办案第一要务,以审判绩效考评指标及综合工作考评指标为依据,科学发展,统筹安排,分工负责,责任到人,切实保证各项绩效考核指标落到实处,有效促进法院工作的全面提升,较好地完成了绩效管理目标的各类指标任务。一是以加强领导为出发点,确保落实绩效管理,做到责任明确、领导到位。中院通过制定具体的考评办法,将区高院的各类考评指标进行分解细化,对目标分解、日常管理、组织领导、奖惩考核都作出了明确规定,并认真组织实施、检查和考评。二是以“改革创新年”活动和“规范执法司法活动年”专题教育活动为抓手,确保落实绩效管理,做到创有目标、争有方向。通过抓学习提高、抓突出问题的查找和整改等措施深入扎实开展。三是以争先创优活动和积极开展争创“五个一百”活动为关键点,确保落实绩效管理,做到服务大局、群众满意。以创新未年审判工作、妇女儿童维权岗、减刑假释案件审理、清理涉党政机关执行案件、涉诉信访案件化解、刑事审判大要案、宣传信息等工作为重点,促进审判执行工作、社会管理创新、审判管理机制创新和社会的和谐稳定。四是以队伍建设为切入点,确保落实绩效管理,做到有效推进、长期发展,队伍建设呈现勃勃生机。
12月25日上午,梁梅局长走访了桂林市委政法委、市人大、市纪委,并就考评了解到的有关情况进行了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