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2月12日,桂林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任命陈敏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代理院长。
陈敏,女,1965年1月生,汉族,广西玉林人,2000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法律硕士,此前任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事审判庭第二庭庭长。 今年1月,自治区党委研究决定,调陈敏同志到桂林市工作,提名为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候选人;1月27日,市委常委、组织部长何良军宣布自治区党委决定,陈敏同志任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
2014年2月12日,桂林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任命陈敏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代理院长。
陈敏,女,1965年1月生,汉族,广西玉林人,2000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法律硕士,此前任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事审判庭第二庭庭长。 今年1月,自治区党委研究决定,调陈敏同志到桂林市工作,提名为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候选人;1月27日,市委常委、组织部长何良军宣布自治区党委决定,陈敏同志任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