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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动员部署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作者:文/余作才 摄影/王国裕  发布时间:2014-03-06 14:25:23 打印 字号: | |
  • 党组书记、院长陈敏做动员讲话
  • 市委督导组组长张凌发对教育实践活动提要求
  • 市委督导组副组长余星星在主席台上
  • 会场
  • 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彭卫国主持会议
  • 会场一角
  • 会场一角

36日,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会,对市中级法院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行动员部署。市中级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陈敏,市委第十五督导组组长张凌发和其他成员出席,市中级法院全体党员干警参加会议。

陈敏院长在动员会上要求全体党员干警,要充分认识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大深远意义,准确把握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的部署要求,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把教育实践活动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谋划好、组织好、推进好。

陈敏强调,要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标准,找准找实在法院工作和法官队伍中不同程度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突出问题,扎实开展“四风”专项治理。严格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真正对准焦距、找准穴位、抓住要害,正视和解决自身存在的问题。

陈敏要求,要按照市委的总体要求,强化司法为民观念,坚持公正司法;强化便民利民措施,提高司法公信;强化司法公开,推进阳光司法;强化“窗口”建设,做到文明司法。

陈敏强调,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任务,要通过教育活动,切实做到为民务实清廉,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市委第十五督导组组长张凌发在会上就如何搞好教育实践活动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要学深吃透中央、自治区和市委关于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有关精神。坚持活动总要求不变、镜头不换;明确重点任务,解决“四风”问题;把握方法步骤,抓好关键环节。二是要结合实际抓实抓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自治区和市委的部署上来;以一抓到底的实劲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把开展活动与中心工作结合起来。三是要从严要求,以过硬的作风开展督导工作。紧紧依靠党组织开展工作;认真履行督导工作职责;坚持以好的作风抓督导。

来源:市中院宣传科
责任编辑:桂林法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