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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阳:上午查询,下午执行划款用心为民铸忠诚

作者:卿秋生  发布时间:2014-03-31 15:05:20 打印 字号: | |

     2014328 日下午,灌阳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办案法官依法扣划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的标的款1660元,虽然是上午才查到的银行存款,但办案法官利用午休的时间制作执行文书,到下午上班的时间将文书盖好印章,又驱车40于公里,直到将近5点钟时,当银行工作人员将手续办理完毕之时,办案法官才落下了悬着的心,驱车驶向归家的路。

2003117,被执行人陆运忠驾驶摩托车将申请人唐日德的妻子撞伤,经治疗无效死亡。后该案经过本院依法判决,被执行人陆运忠应赔偿申请人一方经济损失52642.56元。后该判决生效后至今,被执行人没有履行判决义务,申请人一方于2014328要求恢复该案的执行。该院在接受该案立案后,办案法官立即制作查询财产及线索的文书,九点多钟出发,并奔扑银行、房产、工商、车管等部门查询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财产线索,当将近十一点钟的时候,接到银行打来的电话,查询结果已经出来,被执行人陆运忠在文市农村商业银行有储蓄存款1660元可供执行。办案法官立即向局长汇报,该案标的款是5万多元,现在查的1000多元,是否采取执行划款措施,得到局长的批示后,主办人立即准备执行所需材料。午休时办案法官制作好执行文书,下午上班时间盖好法院印章及手续,320分钟,办案法官驱车40余公里,来到文市镇农村商业银行,办理执行划款手续,直到5点钟银行工作人员将扣划回执和送达回证递到办案法官的手里,办案法官悬着的心才得以宽慰,长长的舒了一口气,拖着疲惫的身子开车回家,人很累,但心情很好。

主办人深有感触,尽心尽力做到为人民司法才是真,想想我们的职责义务,我们的使命,虽然我们扣划的款项仅有1660元,距离50000多元很远,但是,我们只有用心了,我们已经尽力了,才能真正对得起肩上的天平,才是人民的好法官。

来源:灌阳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余作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