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法院文化 > 法官文苑
知足.常乐

作者:黄燕  发布时间:2014-04-08 11:05:42 打印 字号: | |

有一则题为《除夕贼感叹》的故事:贼除夕去偷东西。第一户人家,是一对年轻夫妻在相互抱怨年夜饭不够丰盛;第二户人家,男主人喝着闷酒,女主人昏昏欲睡;而第三户人家则隐约传来劝酒的声音,一个说,再喝一点。一个说,你再吃一块肥肉。于是贼心想,这第三户人家年夜饭吃得有声有色,必定是大户人家,便从第三户人家下手。可让他吃惊的是,“酒”原来是米汤,“肉”也只是烤地瓜。于是,贼感伤了,如此贫困的日子都能过得这般鲜活,我又为何还要做贼呢?

其实,这个故事给我感触最深的是“知足常乐”四字。道德经》第四十四章中有云:“名与身孰亲?身与货孰多?得与亡孰病?甚爱必大费,多藏必厚亡。故知足不辱,知止不殆,可以长久。”第四十六章,“天下有道,却走马以粪;天下无道戎马生于郊。罪莫大于可欲,咎莫大于欲得,祸莫大于不知足。故知足之足,恒足矣。”这便是知足常乐的出处。老子在《道德经》中告诉世人应常满足自身拥有并及时终止不应有的欲望,便能获得长久的平安富足和快乐。

漫漫人生路,十全十美这样的词汇或许并无法真正出现在我们现实生活中。怨天尤人,恨自己是一匹怀才不遇的千里马,看透人生与红尘,继而消沉走完一生,这样的大有人在。其实,换位思考,人生的最高境界不就是知足而常乐吗?没有高额的薪水却有一份自己钟爱的工作,没有美若天仙的爱人却有一个温暖幸福的家,没有追求到事业的巅峰却仍旧拥有一个健康的体魄。不为劳苦而悲伤,不因挫折而怨恨,不应攀比而烦恼,这便是知足,一种平和而从容的心态。

自然,知足常乐并不等于一味选择安逸。网络上流传这样一句话:当你不去旅行,不去冒险,不去拼搏一份奖学金,整天挂着QQ,刷着微博,逛着淘宝,玩着网游。干着80岁都能做的事,要青春干嘛?别在最能吃苦的年纪,选择了安逸。是啊,在我们这般年纪,谁敢说这样的生活是青春中应有的知足?

或许,知足,也应知其不足。

只有当我们为青春努力过,为自己的梦想拼搏过,流过汗水与泪水,当我们有足够的资格为青春说出“无悔”二字时,我们便才也有资格知足且常乐。

再回归到《除夕贼感叹》的故事上,第三户人家有声有色的生活才便来自“知足常乐”四个字,而盗贼恰恰是不知足后,方知自身之不足。

 

来源:临桂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王国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