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4月21日,灌阳法院执行局法官驱车30余公里,来到灌阳农行黄关支行,强制扣划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标的款9680多元,7年纷争一朝得到依法执行,法律的尊严得到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依法获支持。
2007年6月,被执行人蒋某远因资金困难,向申请人宁某荣借款24700元,后该案经过本院依法判决,被执行人应给付本金24700元及利息,该案判决生效后,致今被执行人没有履行判决。申请人于2010年向本院申请备案,于2014年4月18日申请人本院强制执行。
本院受理该案后,立即对被执行人银行存款进行查询,经查询,被执行人蒋某有在农行灌阳支行黄关支行处有存款可供执行,于是灌阳法院执行局办案人员及时制定裁定书和执行划款手续,驱车30余公里,来到该支行,依法扣划了被执行人存款9680元。及时执行案件,可以及时保护当事人权益,也可以进一步提升法院在百姓心中的公信力,不断提高百姓满意度就是我们最大的心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