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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高院民一庭庭长林立到桂林市法院调研指导工作
作者:张芳  发布时间:2014-05-19 11:27:03 打印 字号: | |
座谈会会场

51213日,区高院民一庭庭长林立一行到桂林市法院调研有关农村土地民事纠纷案件的审判情况。12日下午,首先在市中院组织召开调研工作专题座谈会,市中院民一庭、民二庭及桂林市五城区等七个基层法院的民事审判庭庭长与部分审判骨干参加了座谈。

座谈会上,林立庭长一行认真听取了桂林市两级法院近五年来审判有关农村土地民事纠纷案件的类型、比重、数量趋势、调撤及服判息诉等情况汇报,并与参会人员充分交流,深入分析该类纠纷发生的原因,研究探讨此类案件审理中涉及的主要法律及政策重点、难点等问题。市两级法院与会人员均结合实际案例进行发言,提出此类案件在审判实践中遇到的诸如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出嫁女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等一系列困惑与难题,林立庭长一行当场逐一进行了解答。

座谈会现场气氛融洽,与会人员各抒己见、积极发言。会议为调研活动提供了大量的一线案例数据,总结了此类案件以往审判经验,全面分析了审判实践中遇到的问题,并共同研究讨论解决办法。会议取得了预期的效果。

13日全天,林立庭长一行加大调研力度,又先后到兴安、灵川两个基层法院进行座谈,市中院民一庭刘福平庭长一同参加。

调研结束时,林立庭长对桂林市法院审判农村土地民事纠纷案件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要加强对《侵权责任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民事法律的学习与理解,审判实践中要用对、用好每一条法律法规。二是要及时总结经验,收集汇总审判实践中存在的各种问题,自身不能解决的要及时请求上级法院帮助解决。三是要加强调查研究,按要求及时上报此次调研活动的书面报告。

来源:桂林中院民一庭
责任编辑:王国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