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研究室,潘琳算得上是一名“老统计员”了,因为从1992年做司法统计工作开始,她已经在这个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干了22年。在这22年里,她虽然每天面对的都是那些呆板而又枯燥乏味的数据和报表,但她认为,“只要我的工作有助于各级法院和领导机关了解审判工作的进展、变化情况,从中发现、研究和解决在执行政策、法律方面出现的问题,以指导审判工作,就是再辛苦也值了。”为此,她先后多次被评为优秀公务员、并受到嘉奖、荣立个人三等功,2013年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法院司法统计工作先进个人”。
刻苦钻研,功夫不负有心人。1989年冬,潘琳从部队退伍到桂林市中级法院办公室从事文秘工作。由于她做事认真细致,院里于1992年把她调到研究室干司法统计工作。从办公室到研究室,从“文秘”到“统计”,虽然不象法官办案哪样记法条,但潘琳深知,要做好司法统计工作,光有热情还不够,还要掌握法律知识,精通业务。司法统计工作不仅包含着统计学原理,而且包含更广泛的法律知识。它要反映审判活动的进展和法律的执行情况。统计报表上种类繁多的项目和庞杂的数字是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填错一笔,影响一串,必须一笔笔逐条核对才行。为了做好统计数据的原始记录、采集、处理、流转、存储、利用等各个环节的管理工作。她首先得过计算机这一关,凭着一股“韧劲”,她终于摸索总结出了采用手工操作与电脑自动生成相结合的方式,较好完成了上级法院下发的各类调研课题的填报任务,为司法统计工作提供了快捷、准确的数字。为了从司法统计数据中探寻审判的普遍规律,潘琳在完成相应数据统计的同时,细心洞察每项数据背后蕴含的司法工作信息以及司法工作态势,积极开展司法统计工作分析和探讨,共撰写和参与完成司法统计分析报告和调研报告60余篇,并有多篇在全区评比中获奖。2012年,由她组织完成的《农民和无业人员犯罪的特点、成因及预防对策——以桂林地区刑事生效判决为例》的调研报告获2013年度全区一等奖。近年来,潘琳先后多次组织全市法院司法统计员进行业务培训、学习、指导活动,以严谨的工作作风和扎实的工作业绩,感染和鼓励了一批又一批的年轻统计员加入到司法统计队伍中来,充分发挥了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
爱岗敬业,再苦再累无怨言。多年来,无论工作任务多么繁重,潘琳都没有丝毫怨言。在工作中,无论份内份外,她都乐意去干,并把它干好,让领导放心。1998年桂林地、市法院合并后,司法统计工作的业务量由原来管辖的7个基层法院一下增加到17个,在工作任务成倍增长而人员又没有增加的情况下,她经常加班加点,共制作各类司法统计报表4000余份,核对两级法院各类数据数十万个。此外,她耐心指导并积极处理基层法院在司法统计工作中遇到的各项问题,提高统计质量,保证了司法统计数据准确、及时,无差错、无迟报或漏报。
一丝不苟,“严”字当头把好关。潘琳常说,司法统计工作主要是与数字打交道。数字一要准,二要严,为了保证准与严,她不知花费了多少心血,挥洒了多少汗水。
“严”字当头,认真把关。潘琳同志将司法统计真实性、科学性视为工作生命线,认真对待每一份报表和每一个数据。在每月的报表核查过程中,从不放过任何来历不明或有可能出现差错的数据。有一次,某个基层法院报送的刑事案件报表出了差错,统计员急的满头大汗,却越算越乱。为了把数字算准确,潘琳马上电话通知该院把收结案登记簿送到中院,一案一案仔细核查,一直查到晚上八点半,最后将数字算准才下班。
坚持原则,确保质量。一个人要坚持原则并认认真真地做一件事并不难,难就难在持之以恒、事事认真,事事坚持原则。20年来,潘琳同志审查过的基层法院的报表和为各级领导和部门提供的数据已不计其数,给人的总体印象是原则性极强,从她手中经过的数字绝不会失实或没有依据。她坚持做到,对基层法院统计人员,报表中的任何差错都不会放过,自己亲手提供的数据百分之百有依据。有一次,在为一份材料提供几组数据时,因对比数据是下降的,考虑到材料的角度,作者想让她进行一下数字处理,但潘琳同志在耐心解释后,坚决给予了拒绝。梅花香自苦寒来。桂林市中院连续几年司法统计报表准确率达到100%,潘琳因此于2013年荣获了全国法院“司法统计工作先进个人”殊荣。面对荣誉,潘琳显得很平静,她说:“我所做的一切,都是自己应该做的。成绩属于过去,为了我所钟爱的事业,我会执着地走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