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说“法官的时间去哪儿了”?让我们把目光聚焦在桂林市中级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合议庭一日的审判工作上,记录刑事法官平凡忙碌的一天……。
时间:2014年7月16日晴 最高气温36度。
早8:00,副庭长廖一平、审判员张亮、代理审判员涂光照、代书记员小唐来到刑二庭的办公室。8:25分,小唐收拾完案件卷宗和有关材料后,便一起与法官们把案件卷宗、法袍拿上,匆匆下楼。
8:25分,车队司机小李检查完车况后把车开出车库,等候出发。
8:30分,合议庭成员一行4人乘车前往此次开庭审理二审案件之行的第一站——兴安,由此,拉开了紧张而富有节奏的一天。经过一个多小时的行程,他们到了兴安县人民法院。
10:00,在兴安县法院大法庭开庭审理上诉人梁某、侯某抢劫案。梁某、侯某没有请律师为他们辩护。书记员宣布法庭纪律,之后,审判长廖一平敲击法槌: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现在开庭,带上诉人梁某、侯某到庭……
若大的法庭上只有十来个群众在旁听,由于天气炎热,法庭上只有一个老式的大电风扇在呼呼地旋转,案件在有条不紊地依照法定程序进行。
法庭上,经过庭审调查、举证、质证、核实,上诉人梁某、侯某最后陈述,至11:00,庭审过程结束。书记员让上诉人签字,按手印,随即审判长叫法警将另一案件的上诉人崔某带到法庭,审判长再次重复审理梁某、侯某时一些必经的法定程序后进入了法庭调查阶段,至12:00,崔某抢劫一案庭审过程全部结束,此时,合议庭的三位法官们也释然地脱下了法袍,上午的工作终于告一段落。
简单吃完午饭,下午1:00,合议庭一行4人马不停蹄地赶往下一站——全州县。他们没有午休时间,只能在车上打盹了,车子经过一段二级公路后便驶入了全兴高速。虽然车外骄阳似火,但车内开着空调,温度适宜,于是,大家开始说下午开庭的事,说着说着,就都有了睡意,唯有司机小李聚精会神地开着车,一点也不敢分心走神,不知不觉中,车子已驶进了全州县收费站。
下午3:30分,合议庭按原计划开庭审理上诉人卿某龙和上诉人沈某杰两个抢劫案。在审理卿某龙抢劫案时,上诉人的亲属也专程赶来旁听,旁听群众比兴安县法院庭上多了许多。经过核实上诉人的身份等程序,审判长简要宣读了全州县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书。一审以抢劫罪判处上诉人卿某龙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五千元。在法庭调查阶段,合议庭对案件的定罪事实、案件的量刑事实进行调查。
法庭调查结束后,进行了法庭辩论。上诉人卿某龙认为一审判得太重,要求改判,并作最后陈述:我深刻的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但自己有自首情节,希望法庭能给我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请法院依法从轻判处。
审判长廖一平说:本案经过开庭审理,进行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听取了上诉人的最后陈述,本案的事实已经查清。在法庭审理过程中,上诉人、出庭检察员围绕案件的证据、事实以及争议的焦点问题,发表了充分的意见,合议庭已认真听取,书记员已记录在案,合议庭休庭评议后,择日宣判。随即敲击法槌宣布休庭。此时,时针已指向下午的5:20分。
沈某杰的案件审理按原计划用了一个多小时。至6:30分才结束。
经过一天紧张的工作,审判长廖一平的声音明显有点沙哑,喝口水,润润嗓子,准备吃晚饭去。
合议庭的三名法官在身心疲惫之余,越来越感受到法官这个神圣职业责任重大,一路艰辛!火热、美好、充实、平凡的一天,弹指间悄然溜走,带走的不是空虚、无聊、愤闷、忧郁,而是一个个法官累并快乐着!
据刑二庭庭长曹光华说,以前,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一般经过阅卷和调查,询问当事人,在事实核对清楚后,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也可以径行判决、裁定。现在,二审案件原则上都要开庭审理,通过提高二审案件的开庭率,使被告人感受到裁判的公开性,有助于其对自己的罪行有一个清醒的认识,同时也让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每个合议庭有时一个月要跑基层法院三、四次,但他们没有丝毫怨言,而是默默无闻的工作着,奉献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