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9日,自治区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林秋慧到秀峰法院调研指导立案信访大厅建设工作,市中院立案一庭庭长袁荣礼陪同。
秀峰法院张德生院长向林副院长汇报了该院审判业务用房项目的建设情况,项目于2011年3月立项,选址在桂林市秀峰区中隐路与阳江路交叉口,用地面积为1148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10270平方米(含地下车库),总投资预算为3800万元。2013年12月2日开始正式进场施工,目前已完成地基基础处理、基础工程建设、主体结构工程建设,主体工程已于7月28日封顶,预计2015年6月前全面竣工并完成整体搬迁。
林副院长听取汇报后,对秀峰法院审判业务用房项目的建设情况予以了充分的肯定,并提出了几点要求:一是立案信访窗口是人民群众表达诉讼需求、开展诉讼活动、寻求司法公正的重要场所,应该单独设置人民群众接访室、听证室,给当事人足够的方面;二是落实完善疾人保障设施,落实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建立单独的心理辅导室,争取更大的空间为群众服务;三是根据法院立案信访大厅八大功能区的设置,可以考虑将秀峰法院作为桂林市乃至全区法院的立案信访大厅试点工程,解决五难问题,进一步深化立案窗口建设,把目前已建成法院现有硬件实现不了的要求在秀峰法院实现。四是建议秀峰法院将每个法庭都按照科技法庭的标准进行布线,考虑到基层法院独任审判的案件较多,希望每个业务庭都设置小法庭跟调解室,从而达到节能减排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