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图片新闻
桂林中院部署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环节工作



作者:余作才   发布时间:2014-09-01 11:22:32 打印 字号: | |
  • 党组书记、院长陈敏做动员部署讲话

828日下午,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第三阶段整改落实、建章立制阶段动员大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总结回顾该院教育实践活动前一阶段工作,研究部署当前和第三环节“整改落实、建章立制”工作,进一步推动全院教育实践活动持续开展。党组书记、院长陈敏强调,整改落实、建章立制是整个教育实践活动取得成效的关键阶段,全院全体党员干警要认真贯彻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市委的要求,紧密联系实际,扎实做好各项工作,做到落实整改出实效,建章立制促长效,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善始善终、善作善成。

会上,陈敏对全院教育实践活动第二环节工作进行了回顾总结。她说,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在自治区督导组和市委督导组的悉心指导下,桂林中院按照 “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强化问题导向,增强问题意识,坚持时间服从质量、进度服从效果,各环节活动扎实推进,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目前,桂林中院将紧紧围绕学习教育是否扎实、查摆问题是否聚焦、自我剖析是否深刻、谈心交心是否充分、开展批评是否认真、边查边改是否见效等六方面,对前一段工作进行“回头看”,借此真正看出问题、找到差距,对于做得不够不足的要“补课”,走了过场的要坚决返工重来,为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环节进一步找准方向,夯实基础。

陈敏强调,整改落实、建章立制是整个教育实践活动取得成效的关键阶段。整改落实要把解决问题作为最大的重点,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把解决实际问题与解决思想问题结合起来,进一步深挖产生“四风”问题的思想根源,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思想“总开关”问题。立案部门要重点整改“脸难看、案难立”的问题,信访部门要重点整改“积案多、化解难”的问题,审判部门要重点整改“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审判管理部到位,审判质效不高的问题,政工部门要重点整改“管理松,考评多”的问题,纪检部门要重点整改“风纪监察不到位、干警违纪违法仍存在”的问题,执行部门要整改“执行难”问题,后勤行政部门要整改服务不及时、不到位的问题等等,始终做到“三个不放过”:做到整改措施不力的不放过,整改效果不明显的不放过,人民群众不满意的不放过。

抓紧建立健全反对“四风”、改进作风的各项规章制度,并不断加大制度执行力度。通过强有力的监督检查,推动制度落实,对违反制度规定的,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依法依纪严肃处理,坚决杜绝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现象。

 

 

  

来源:桂林市中院宣传科
责任编辑:桂林法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