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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乐法院反映家庭装饰装修合同案件审理存困难并提出建议

作者:赵桂芳   发布时间:2014-09-03 17:18:38 打印 字号: | |

自2011年以来,该院共计受理装饰装修合同纠纷案件37宗,其中家庭装饰装修合同19宗。统计显示,家庭装饰装修合同纠纷案件呈逐年递增趋势。

该院在审理多起家庭装饰装修合同案件时发现,此类纠纷虽然标的不大,但因家庭装修市场较为混乱,准入门槛较低,给案件审理带来不少困难,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认定合同有效难。部分既无资质也缺乏相应施工设备、人员的装修公司以较低预算吸引业主,而部分业主也会出于经济原因选择无资质人员进行装修,合同多因装修公司不具备相应施工资质,导致装饰装修合同无效。二是工程总量确定难。虽然装修合同对工程量和工程价款通常会有明确约定,但部分业主随意变更工程量,致使装修款无法依约及时结算;部分装修公司为追求最大利益擅自增减工程量,或者先通过低价吸引业主,后在实际装修中增加工程量,引发预算大幅上升,导致业主不满,产生纠纷,而双方对于增加或减少的工程量又难以确认。三是施工质量确认难。因装修合同纠纷涉及装修质量、修复方案、装潢造价等专业问题,必要时应通过司法鉴定程序予以解决,但实践中因争议标的较小,启动司法鉴定程序耗时长、花费高,鉴定费用甚至超过标的金额,且部分当事人经法院释明后也不愿提起司法鉴定,在此情况下要求法官不经鉴定评估程序而直接判断,存在一定难度。

此类情况平乐法院建议:要有合同意识,在施工前必须签订正式的书面合同,在工程量发生变化时也要签订《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变更单》和工程量确认书。二是注意付款方式,付款时,最好使用银行转账(转账记录可作为索赔依据),按照工程进度分阶段多次支付,尽量避免一次性支付,而且最重要的一条,一定要让收款方出具正式的收据或发票。三是通过合法程序维权,在发现质量问题后,市民应立即起诉或申请仲裁,同时切记不要对现场进行任何修复,因为这会破坏证据现场,使得司法鉴定和评估无从开展。四是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监督,建立健全家居家装行业监管机制,提高装饰装修行业准入门槛,从严查处无证挂靠和非法挂靠的施工队伍,禁止有资质的企业将工程转包给无资质的实际施工人。

      

来源:平乐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余作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