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9月3日,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广西三正国际拍卖有限公司,委托桂林华泰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广西鹏瑞拍卖有限责任公司举行现场与网络联合拍卖被执行人广西绿园农产品加工有限公司、广西百草堂保健品有限公司抵押给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荔浦支行(以下简称银行)的房产、土地,最终以1801万元顺利成交。
被执行人广西绿园农产品加工有限公司以其公司房地产作抵押分别于2013年6月9日和8月12日与原告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分别向原告借款壹仟肆佰零伍万元和壹仟贰佰柒拾伍万元,用于农产品种植、加工及销售;合同签订后,银行依约将借款支付给被执行人,上述借款分别于2014年6月6日和2014年8月11日到期,借款年利率为6%,逾期按年利率6%计算复利;被执行人莫希球、莫应松、覃庆凤与银行签订《自然人保证合同》,为上述借款提供连带保证责任;被执行人广西百草堂保健品有限公司与银行签订《保证合同》,同样为上述借款提供连带保证责任。后因被执行人广西绿园农产品加工有限公司未能按约定偿还借款本息。
2014年6月6日,经荔浦县法院主持调解,各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被执行人广西绿园农产品加工有限公司尚欠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荔浦县支行借款本金及利息共计人民币2650余万元,银行同意将该债权本息及抵押担保物权转让给第三人莫小法,银行和第三人已于2014年5月4日签订《债权转让协议书》,并已通知被执行人广西绿园农产品加工有限公司,银行、被执行人和第三人均认可该债权转让协议,第三人已实际支付了受让该债权的对价款2700余万元。
为最大限度地实现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桂林中院加大了对拍卖标的物的宣传力度,做到拍卖全程阳光化和标的物信息公开最大化,评估、拍卖通知按法律规定送达了当事人,申请人、被执行人都未提出任何异议。9月3日,桂林中院随机选定拍卖机构为桂林华泰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广西鹏瑞拍卖有限责任公司,有关的拍卖信息同步在“联拍网”(网址:www.LP113.com)和 “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网址:www.rmfysszc.gov.cn)上发布,拍卖信息真实详细,包括拍卖公告、评估报告、拍卖委托书、拍卖规则、竞买人须知、拍品资料、标的物照片,供网友、竞买人浏览。
本案拍卖会于 9月3日上午10:30在广西三正国际拍卖有限公司,举行现场与网络联合拍卖会,拍卖全程录音录像,按现状整体拍卖被执行人广西绿园农产品加工有限公司抵押给申请执行人的房产、土地。上午10:53分,8号竞买者以1801万元的报价成交。桂林中院法医技术室从委托评估到拍卖成交,只用了两个多月的时间,最大限度地提高了司法效率,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