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桂法院法院档案数字化工作,经过一段时间的项目招标、场地布置、技术培训等筹备工作,于今年年初正式启动。此举标志着临桂法院档案数字化建设进入了一个崭新阶段,是该院实现司法为民、服务社会的又一项重要举措。今年档案数字化扫描工作将2012年-2010年的4605个案件约50万页纸质诉讼档案予以数字扫描,预计在三个月内完成。临桂法院调研发现在基层法院档案数字化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并提出建议:
一、 档案数字化当前存在的问题
1. 档案数字化工作重视程度不够硬件严重不足。有的法院对档案档案数字化工作重视程度不够高,由于当前基层财力紧张, 法院自身保障能力有限,致使在硬件投入上相对不足。基层法院在档案数字化数据库建设、网线布置、电脑购置都处于一个比较低的水平,仅满足日常功能,视频、音频、图像处理设备较少,很难满足档案数字化的需要。
2. 档案数字化软件开发滞后。在档案管理软件的选择和开发系统存在各自为战,上下级法院、友邻法院之间系统功能不配套;现有系统已有功能运用不够等问题。法院的审判业务软件与档案软件不相兼容,不可以在办理审判业务的同时上报相应的材料到档案管理软件中,加大了档案信息的收集的工作量。
3. 档案数字化标准缺乏统一。当前各基层法院档案业务数字化基础差, 各基层法院各自为阵各自自主招标,上级法院对档案数字化没有统一的指导性文件, 造成档案数字化工作尚无统一标准,无法全面实施、推广统一标准, 这也制约了档案数字化发展。
4. 档案数字化管理人员缺失。许多法院的档案管理人员都是兼职档案员,大部分的档案员是由综合办的内勤人员担任。此外档案管理员频频换岗、交接手续不完备,一部分档案借出后没有按期归还,有些卷宗材料放置较长时间得不到及时整理归档,造成了档案的残缺和遗失,这些都造成了档案管理的混乱。而这势必影响法院诉讼档案信息化建设的顺利进行。
二、 解决档案数字化问题的基本对策
1、加大档案数字化硬件投入力度。基层法院要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在政策、资金、技术等方面的支持,在档案信息化建设初期的档案数字化的工作是比较繁重的,不只是一人或者是一个部门可以独立完成的,这需要请专业的人员来处理,并做好相应的监督工作,以防泄密等事情发生。此外上级法院最好是请专门的软件开发公司开发一套适合法院的集办案及档案数字化查询工作于一体的软件,使各法院间档案能数据共享。在硬件设备的选用方面,扫描仪、存贮设备、服务器等必须将具有一定超前性和经济合理性结合起来考虑。
2、规范档案数字化标准。上级法院应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 结合其实际情况, 制定相关标准和制度, 建立和完善档案数字化管理体系。首先, 电子档案的鉴定和原始属性的确认及电子文件的形成、保管、利用都应制定相应的标准和办法, 使其规范化。其次, 加强档案信息开发的制度建设, 随着电子文件、电子档案的出现, 适时制定相应的标准规范体系, 修订档案信息管理工作标准、格式, 以健全档案信息管理体制、理论内涵, 保障档案信息化建设的实施。再者, 加强档案管理科学化的激励约束制度的建设, 保障档案信息化的推行和相关制度的落实, 促进档案工作的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
3、通过互联网对外提供档案查询功能。对于可以公开的档案信息,可以依托法院三大平台建设与社会共享, 向人民群众提供服务,方法是通过“阳光司法网”、“政务网”实施资源共享,在互联网上向当事人提供档案信息查阅功能, 将“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要求落到实处。
4、大力培养档案管理人员。基层法院应建设一支高素质复合型信息化人才队伍,确保档案管理人员应是掌握较高计算机技术、通晓档案信息专业知识和法律、有较强的规划能力、能够承担多项专业工作任务的复合型人才。在当务之急就是加强现有档案管理人员的培训,做到专人专管,使之能够适应档案信息化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