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基层人民法院不同程度均出现法官断层现象,为解决法官断层问题,荔浦法院招聘了大量的年轻干警。从2004年至2014年10年间,该院新招了年轻干警共49名,期间流失了9名,还剩下40名,占全院干警数的51.28%。在这40名年轻干警中,目前具有助审员以上职务的有15名,已经参加预备法官培训,尚未任命为助审员的有12名,已经通过司法考试,尚未参加预备法官培训的有5名,目前尚未通过司法考试的书记员仅2名,法警6名。
但在培养年轻法官过程中,遇到各种困难和问题,制约了人民法院工作的科学发展。这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有:
一是招录安排不合理,缺乏长远眼光,导致法官断层。该院现有的中、老年干警,绝大部分是在1995年以前已进入法院工作,从1995年至2004年10年之间未招录一名新干警,期间仅从外单位调入2人。从2004年至2014年则密集招录,从而导致年轻干警、老干警扎堆,中层力量严重短缺,人员构成形成了两头大、中间小的不合理现象。
二是助审员任命一拥而上,缺乏竞争选拔机制,导致法官素质参差不齐。在基层人民法院任命法官仅要求通过司法考试C证,近年来,司法考试C证分数线连年下降,通过难度大为降低,使基层法院的年轻干警基本上全部能够通过,再加上现在招录年轻干警很多要求通过司法考试才能报考,使得基层人民法院的年轻干警基本上全部拥有了任命为法官的基本资格。在该院的40名年轻干警中,除6名法警外,仅有2人未通过司法考试,且这2人均为2013年招录,均非法学专业毕业。为应对案多人少矛盾,同时也为年轻法官自身利益出发,凡是达到任命助审员基本条件的,基层法院基本上会全部予以任命。这样导致了年轻助审员扎堆,素质也参差不齐。在该院,现在每年均有数名年轻干警参加预备法官培训,每年均有数名年轻干警被任命为助审员。
三是法官培养缺乏传、帮、接、带,导致年轻法官成长受阻。“法律的生命不是逻辑,而是经验”。年轻法官具有年富力强、法学理论较高的优势,但又存在社会经验缺乏、审判实践不足的劣势,故法官间的传、帮、接、带对年轻法官的成长极为重要。但该院由于老法官居多,中年法官匮乏,导致传、帮、接、带脱节。在该院三个乡镇人民法庭,共有干警14人,全部都是年轻法官,没有一位中年以上法官,传、帮、接、带无法开展。
四是女法官偏多,男法官短缺,导致法院“性别比”失衡。人民法院作为国家司法机关,带有一定的危险性和对抗性,虽然女法官有其独特优势,但男法官的作用不可替代。在该院近年招录的年轻干警中,女法官占50%以上,该院民二庭7名干警仅1名是男干警,民一庭7名干警中有2名男干警,行政庭3名干警仅1名男干警,刑庭5名干警2名男干警,三个法庭各有1名女干警,执行局有2名女干警,女干警偏多,使法院阴柔有余,而刚强不足,影响到了司法工作的和谐发展。
五是年轻法官流动性大,导致培养成本加大。该院至今已经流失9名年轻干警,其中具有助审员以上资格7名,副庭长1名,流失的法官大多比较优秀。年轻法官的流失,无疑加大了基层法院的培养成本,使法官断层弊端进一步凸显。
六是法官津贴的停发,严重挫伤年轻法官积极性。同是年轻助审员,甚至是同一批次招录进法院,工作性质相同,工作能力相当,有的享受法官津贴,有的无法享受法官津贴,从而产生不公。助审员工资待遇与书记员一样,打击了年轻法官的职业自豪感和身份尊荣感,积极性明显降低。
七是角色固化,导致一些年轻法官素质单一。不少年轻法官长期呆在同一部门、同一岗位,导致角色固化,素质单一。该院的年轻法官中,一些已在法庭工作长达5年,一些在办公室、政工科等后勤部门工作长达7年,甚至有些从进入法院后就一直未挪过窝。
针对年轻法官培养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在充分调研基层实际的基础上,特提出如下解决对策:
一是制定科学长远的招录计划,促进招录工作的和谐发展。应根据工作实际,用长远眼光谋划、制定符合基层法院特点的招录计划,合理拉开年轻法官的年龄、数量,避免扎堆和一窝蜂现象。
二是制定助审员任命竞争选拔机制,提高初任法官的素质。应采取考核和考试相结合的方式从年轻干警中选拔助审员,重点考察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写作水平、法律知识等,改变以“通过司法考试”为唯一标准的选拔方式,确保优秀年轻干警才能任命为助审员,提高助审员的任命门槛,控制任命数量,避免扎堆任命现象。
三是招录年轻干警应偏向男性,适当提高男干警比例,平衡法院干警的性别比。可适当参考公安机关招录方法,针对不同的岗位特点开展招录工作,对执行岗位、法警岗位应优先录用男性。
四是采取措施加强对年轻法官的传、帮、接、带,不断摸索创新传、帮、接、带的新方式和新制度。近年来一些法院摸索实行的年轻法官培养导师制等就是有益的尝试,应予以推广普及,加强老法官对年轻法官的带动培养。
五是尽快落实法官津贴,提高基层法官待遇,减少人才流失。
六是加大年轻法官轮岗交流力度,打破年轻法官的角色固化,提升年轻法官的综合素质。对年轻法官,应多安排到立案庭、乡镇法庭、办公室、执行局等部门进行多面锻炼,在某一部门或岗位工作超过两年的应及时安排轮岗,以提高年轻法官的综合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