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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的不公开审判制度
作者:严永超 梁丽平  发布时间:2014-09-06 10:58:55 打印 字号: | |

在我国,刑事案件不公开审理的有四类:涉及个人隐私的案件,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有关未成年人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其中,对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不公开审理是国际社会普遍遵循的原则与制度

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 2 条规定: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不公开审判制度,存在重要的意义。未成年时期正是青少年身体与心理的成长期,这期间的未成年人身心发育不成熟,人格尚未完全形成,极易在外界环境的刺激下作出过激行为。未成年人犯罪同成年人犯罪虽然同样是危害社会、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但是其心理、生理等方面与成年人相比存在很大的差异,因此适用不同于普通刑事诉讼程序的特殊诉讼程序。未成年人正处在花一般的年纪,大好人生还未开始,倘若在这个阶段犯罪,并且被公开审判,那么他们肯定觉得抬不起头做人,今后的人生可想而知。犯罪这个污点被世人皆知,不论是学习、工作还是生活,都会受到限制,甚至遭人歧视。哪个工作单位乐意聘用一个有犯罪记录的人,或许他们都想重新做人,但是现实就是如此,人们往往更容易记住别人不好的一面。对走上犯罪道路的未成年人,处罚只是手段,教育保护才是目的。不公开审理是为了维护他们的名誉,尊重他们的人格,保护他们的自尊心,防止由于审判公开给他们造成不必要的精神创伤。

未成年人犯罪的影响因素与家庭存在密切的联系。2010年中国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主持进行了“全国未成年犯抽样调查”,研究认为,未成年犯家庭问题的症结是对未成年人权利的漠视,未成年犯最大的家庭问题是家庭功能不良和缺失。同时,未成年人心理不健康也会导致犯罪行为产生,而家庭问题也会是心理不健康的重要原因。因此,在教育未成年子女问题上,父母应该多与孩子进行心灵沟通,注重思想品德的教育,而不是关心学习功课胜过思想教育。一般,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往往是违法犯罪的前兆。大多数家长采取的方式是打骂,而不是动之以情理。良好和谐的家庭关系是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关键。

关于未成年人不公开审理,新刑事诉讼法第274条规定:审判的时候被告人不满十八周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但是,经未成年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同意,未成年被告人所在学校和未成年人保护组织可以派代表到场。而旧刑事诉讼法则规定:十四岁以上不满十六岁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律不公开审理。十六岁以上不满十八岁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般也不公开审理。与旧法相比,新法对未成年人犯罪的规定更严格,更有利于保护未成年被告人的权益,有利于保护他们的隐私。然而未成年人犯罪率逐年提高,我们应该更加注重未成年人的教育问题,为了犯了罪的未成年人不再犯,防止有犯罪意念的人犯罪,积极实行未成年人案件不公开审理的审判制度。

这个制度只能在一定程度上保护未成年人的权益。由于我国法律规定,所有的判决一律公开进行,这意味着未成年被告人的犯罪记录还是被世人所知了,肯定也会造成一定的影响。但是,制度并非是完美的,只有更好。所以,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不公开审理制度仍是保护未成年被告人的途径。

 

来源:七星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王国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