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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犯罪心理浅析
作者:严永超 林思敏  发布时间:2014-07-09 12:06:42 打印 字号: | |

未成年人犯罪已成为了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对未成年人犯罪心理的形成进行分析,进而找到预防和控制未成年人犯罪的主要措施,具有重大意义。

由未成年到成年,要经历一段特殊的时期,也就是我们平常所说的青春期。在这段时期,生理发展迅速走向成熟,体态上与成年无异,由此而产生了成人感,希望别人把自己当成人看,能得到成人式的信任和尊重,但实际上他们的情感、情绪及心理的社会性方面并不成熟。从心理变化来看,他们的好奇心增强并且会更加主动地与外界交往,同时虚荣心增强, 性意识萌发, 喜欢寻求刺激, 爱幻想, 易接受暗示, 模仿能力强, 好胜心强, 容易于冲动,有较强的独立意向。未成年人缺乏成年人所有的分析、判断、辨别能力,易感情用事,他们往往根据自己的想法、兴趣去行事, 对事物的认知直观、片面。虽然他们的生理发展趋向成熟,但认知结构、情感结构、理智等方面均未达到成熟指标, 心理发展滞后, 不能与生理发展完全同步。这种身心发展的不平衡, 很容易在其他不良因素的影响下走上犯罪的道路。

处在青春期的未成年人意志的独立性、自觉性、果断性有显著的发展, 心理上、精神上想独立, 很想从对父母的依赖中独立出来,他们不再轻信家长和老师等人的见解,开始用批判的眼光看待周围的一切。但是他们的认知能力还不成熟,分析问题往往直观、片面,不能正确且全面地认识进入社会生活后遇到的各种问题。当他们遇到挫折,由于本身的挫折耐受性弱, 往往容易采用消极的逃避方式或者侵犯性、攻击性的手段去解决问题.

另外,未成年人的情感具有不稳定性,常常是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这是由于未成年人心智不成熟,他们很容易因为生活琐事中的冲突而爆发情绪,导致情感的不稳定。他们对待一件事物时而热情高涨,时而又消极颓废;在与他人交往的过程中,时而对待他人亲密有加,时而因偶然的琐事或一句不投机的话语而充满愤怒。这种情感的易变性导致青少年对待事物缺乏耐心,判断事物易受到情绪的影响,在生活中一旦遭遇失败或挫折,他们很可能转为自我否定,或直接改变原有的正确认识,继而采取截然相反的行为方式对待当时的生活状态。

未成年人有强烈的求知欲和好奇心,当前社会上存在着腐败现象和不良的社会风气等问题。面对这些社会问题和消极因素, 未成年人难以理解,易受到外来的诱惑,自制力较差,又由于缺乏正确的疏导, 他们的心理上就会滋长消极因素,使意志活动偏离社会性方向,有时一件小事也会促使他们产生激情,造成突发性犯罪。未成年人对事物的辨别能力较差,容易受情感等非意志的支配而不能理智地思考,在这种情况下,有可能误入歧途形成犯罪心理。

 

 

来源:七星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王国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