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适成年人制度的理解
(一)含义
合适成年人制度,是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侦查讯问、审判等刑事诉讼活动中享有应当有合适的成年人到场参与的权利,从而对未成年人实现特别保护的一项制度。一般情况下,法定代理人到场是保障诉讼权益的理想状况,但也存在法定代理人不能、不宜或拒绝到场的情形,为了对法定代理人不到场进行救济而允许其他能够保护未成年人诉讼权益的合适成年人到场,可以形成有效的替代保护机制。
(二)价值基础
1、促进我国刑事司法体制的建设。合适成年人制度既保护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又提高了司法机关的社会公信力,还促进了刑事诉讼制度的发展。
2、符合未成年人身心特点。一般来说,未成年人身心发育还不够成熟,他们又多是初犯、偶犯,在进入与正常生活环境反差很大的刑事诉讼程序时,他们很可能会出现害怕、紧张、孤单等心理问题。同时,他们也很可能不能正确地表达自己的真实意思,不能正确认识自己的供述及行为将会产生的后果,不能正确地理解警察讯问等司法程序、措施的含义和内容。因此,合适成年人的参与,可以帮助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与司法人员进行沟通。
3、有利于实现未成年司法公正。司法实践中,公权力违反程序规定违法办案的现象时有发生。加之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自我保护能力相对较差,他们在面对引供、诱供、刑讯逼供以及威胁时,容易做出不利的、不真实的供述,这就不利于发现案件客观事实、损害司法公正。如果有合适成年人在场,显然是可以减轻或者避免因为未成年人的自身特点而可能导致的程序不公正问题。
4、合适成年人是对涉罪未成年人进行有针对性教育的最佳角色。对涉罪未成年人以教育为主已是未成年人刑事司法的公认的基本原则。对未成年人进行教育的最终目标就是让他们真正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悔过自新,回归社会。如果合适成年人是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亲近、信赖的人,会起到更好的再教育效果。
5、符合国际公约的要求。我国加入的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的第7.1条规定:“在诉讼的各个阶段,应保证基本程序方面的保障措施,诸如假定无罪指控罪状通知本人的权利、保持沉默的权利、请律师的权利、要求父母或母亲或监护人在场的权利、与证人对质的权利和向上级机关上诉的权利。”合适成年人参与制度就是保证未成年人在该公约中规定享有的权利的制度,响应了国际公约的要求。
二、合适成年人制度的适用
(一)合适成年人制度的适用范围
根据我国刑诉法的规定,犯罪时已满 14 周岁不满 18 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适用合适成年人制度。
(二)合适成年人的范围
新刑诉法明确了可以担任合适成年人的人员,包括:(1)未成年人的父母、监护人、成年近亲属;(2)其他成年亲属,即除了成年近亲属之外、关系密切且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的成年亲属;(3)未成年人所在学校老师或单位代表;(4)居住地基层组织的代表;(5)负有未成年人保护责任的机关、团体的代表,如共青团干部、青保干部、专业社会工作者或“关心下一代委员会”工作人员等。我认为选择合适成年人应参考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意见,因为由未成年犯罪嫌疑人选择的人作为合适成年人能让他觉得比较信服,易于接受,更有利于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进行再教育。
(三)合适成年人的职责
(1)出席司法机关的讯问活动,见证司法机关的执法活动,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2)监督讯问人员在讯问过程中是否有侵犯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权益的不法行为;(3)配合有关部门对非监禁处置的违法未成年人开展社区、家庭、学校的监管、帮教、矫正、观护工作;(4)对涉罪未成年人进行情绪疏导和心理调适,安抚未成年人消极的情绪;(5)告知未成年人在刑事诉讼过程中享有的权利,帮助其与司法人员进行沟通;(6)对未成年人进行法制教育和思想道德教育,帮助未成年人悔过自新。
(四)合适成年人的权利义务
合适成年人参与讯问和审判时享有以下权利:(1)查阅讯问笔录或庭审记录,核对内容的正确性、完整性,并在讯问笔录、庭审记录上签字;(2)参与对未成年人的讯问,不受非法干预,对司法工作人员的违法或不当行为提出纠正;(3)向未成年人阐明其享有的合法权利;(4)与未成年人沟通,了解其犯罪动机、目的、犯罪背景等,并享有必要的费用补贴。合适成年人同时也应承担相应的义务:(1)在合理规定时间内参与讯问、审判;(2)不非法干涉司法机关的正当活动,尤其是在讯问过程中不引导未成年人回答、不歪曲文字表达意思等;(3)不泄露案件相关秘密,保护未成年人隐私。
(五)合适成年人参与的程序。
合适成年人从逮捕直至执行之前参与到诉讼程序之中。《北京规则》第 10条第 1款所规定 “一经逮捕涉罪未成年人就应当立即通知其法定代理人,如无法立即通知,即应随后尽快通知,”我认为这是法定代理人基于监护权或者法定代理权而应享有的权利。司法机关在逮捕未成年人后,若无法与法定代理人取得联系、法定代理人不能到场或者法定代理人是共犯的,经未成年人同意,应为其指定合适成年人参与刑事诉讼。司法机关为未成年人指定合适成年人后,应当向合适成年人发送通知书并告知其所享有的权利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