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十年可以是一个国家的历史符号,记录一个时代的兴衰荣辱;四十年也可以是一个人的心路年轮,记载一个人从年少到白头的喜怒哀乐与得失;四十年滴水石穿的坚持,他在基层审判岗位上屹立成一座精神的丰碑;四十年润物无声的奉献,他抒写了自身崇高价值的辉煌史诗。他用半生的无悔付出,诠释着应如标注一名人民法官的精神坐标。
他是默默战斗在司法为民第一线的一名普通法官,也是“自治区优秀法官”、“全区人民法庭规范化建设先进个人”、“荣誉天平奖章”获得者---平乐县人民法院二塘人民法庭李华飞。
情法交融春风化雨解民忧
粗布衣服,一双磨破底的皮鞋或橡胶水鞋是他一成不变的穿着。“未见其人,先闻其声”他那粗壮洪亮的声音似乎要直冲云霄,走路大步流星、风风火火,急性子的他始终保持着高压战备状态,分秒必争。
人民法庭是法院的前沿阵地,是司法为民、联系群众的第一线,是反映社会问题的“晴雨表”,这里每天都毫无报幕地上演着老百姓的人间悲喜剧。俗话说“清官难断家务事”,但是人民法官的职责就是要“清官巧断家务事”,运用法律这把尺子,厘清是非、理顺人情,把鸡毛蒜皮小事引发的矛盾化零为整,化整为无,化拳头为拥抱,化戾气为欢喜。“广大的农村是人情社会,受地缘影响人与人之间的空间距离短,生活圈子小容易产生摩擦,一旦发生矛盾极容易转化为家庭矛盾甚至家族矛盾。老百姓很多时候打官司都是因为面子而‘不争馒头争口气’,处理好人之间的关系不仅关系着家庭、家族乃至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调解是解决法理人情的灵丹妙药。”
多年的调解工作,李华飞总结出调解的三个诀窍即“稳、准、快”,“稳”即控制双方当事人情绪,巧妙引导,直指矛盾但避开语言锋芒;“准”即精准把握当事人“脉搏”,对症下药,充分尊重双方意愿,求同存异,达成共识;“快”即抓住时机调解,减少诉累,但对调解不成功的要及时判决,避免久调不决。他自创的“圆桌调解”、“巧借外力调解”、“欲擒故纵调解”等方法在调解工作中屡试不爽,仅2014年李华飞个人办理案件162件,调解结案114件,调解率高达70%。
2014年8月16日晚上,平乐县二塘镇周塘村的灯光球场被围得水泄不通,场中央敲锣打鼓地上演着彩调(桂林地方戏的一种),热闹非凡,原来是吴大跟吴四邀请全村人过戏瘾,可前两个月这两兄弟还是势同水火的“仇人”呢。吴大跟胞弟吴四自小交好,可两人的妻子相处并不融洽。2014年6月某天早上,两人在各自的柚子林干活时发生了争吵,为了泄愤吴四的妻子待吴大妻子离开后将吴大家的七株柚子树全部拦腰剥掉近五寸的树皮。俗话说“人要脸,树要皮”,根部水分无法供应到树干,柚子树必死无疑。吴大要求吴四赔偿损失遭到拒绝,两家人因此事大打出手从兄弟变成仇家。吴大将吴四告上法庭要求其赔偿损失2万元。考虑到原、被告血浓于水的兄弟关系,激烈的法庭对抗可能会使矛盾更加激化,李华飞决定打“亲情牌”,和谐化解纠纷。于是他请来村委干部和家族宗老在吴氏祠堂进行调解。这是一场艰难的调解,前后共经历了近八个小时。俗话说“亲兄弟,打断骨头连着筋”,李华飞紧紧抓住“兄弟情”这一主题,从法讲到理,从理讲到情,释之以法,动之以情,并借助拥有家族权威的宗老的“老人言”的巨大作用,终于使剑拔弩张的气氛走向缓和,而亲情也占据了上风,两兄弟也逐渐意识到财产的重要性远不能跟亲情相比。李华飞还提出了有效解决问题的办法:两家柚子树果园都是七株柚子树,互换承包地就避免了赔偿的尴尬问题。通过小组村民的同意并在土地部门备案后,吴大与吴四将承包地成功互换。两兄弟握手言和,皆大欢喜,于是邀请全村人观看彩调。
他以一颗“以和为贵”的善心换取当事人相互谅解和包容的真心,以不厌其烦的耐心换取破镜重圆的开心,释法明理、打开心结,让法走进千家万户,让爱洒满美丽人间。
常驻基层贴近民生得民心
“走,下乡去。”送达材料、观察现场、就地调解,李华飞喜欢亲自走到田间地头。“从农村中来,到农村中去”农民儿子的朴素品质似乎注定了“接地气、贴民生”的工作风格是浑然天成。二塘法庭管辖的二塘镇、沙子镇和张家镇共569平方公里的土地,下辖440个自然村,总人口多达16万人。村陌、山岭、矿区、厂房,他是精确的“人体导航仪”,只要看到地名他都能准确地定位,因为他深爱脚下的这片土地,四十年来他是用宽厚的大脚板坚定地丈量土地的每一寸脊梁。
“赶圩去啊”、“今年柿子收成怎样?”李华飞总是亲切地跟村民家长里短,像是故知。“老百姓有传统的‘惧讼’心理,只有俯得下身子,他们才会跟你掏心窝子。只有相信群众并依靠群众,我们才能得到群众配合与支持,工作才能顺利开展。”朴素的语言道理深刻,人民的法官只有融入人民才能体现法官的社会价值,而法拥有最大的受众面才能让法的指引、教育作用发挥到淋漓尽致。
老当益壮不移白首之心
年近花甲的老人,每天坚持驾摩托车从沙子镇行使20多公里到二塘法庭上班,风尘仆仆却从未迟到早退。为了保质保量完成审案任务,他中午仍拿着案卷拨冗细阅。院党组多次要调他回机关工作,都被他婉言拒绝。他说人民法庭就是他的责任田,要种好责任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不卑不亢守护廉洁写出了真汉子的铮铮铁骨,一心为民守护百姓写出了人民法官的似水柔情。
但这份坚守伴随着他不为人知的血和泪。从2005年至今李华飞做过切除甲状腺囊肿、前列腺钙化而切除,手腕神经卡压手术和切除鼻息肉五次较大的手术,可他都是拖到法定节假日和年休假悄悄去医院,手术刚做完就忍痛来上班,连一个办公室的同事都浑然不知,事后知道的同事和领导都说他是为了工作不要命的“拼命三郎”。
“拼命三郎”还有一股永不服输、敢啃“硬骨头”的拼劲,大案要案、疑难案件都是他的“猎物”。2014年3月在二塘镇茶林村路口发生了货运卡车、拖拉机与摩托车三连撞引发的三死四伤重大交通事故。二塘法庭立案受理该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多达10件,当事人达26人,诉讼标的达272万元。正在休假的李华飞主动撤销假期“请缨”办理这10件系列案。枕戈待旦、不眠不休,他终于在120天内将此系列案审结完毕,10份判决书总重量达3斤多,他创造了自己任务最重、审限最短的记录,且无一当事人上诉。
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制度的不断完善,新型案件不断涌现。黄某是平乐某厂的退休工人,按照养老保险有关规定,黄某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基金4万元便可享受领取养老保险的待遇。但经济窘迫的黄某无钱购买,其子女由于各种原因也不愿为其购买。黄某的同事李某愿意出资为其购买,双方签下《协议书》约定: 2009年9月李某出资以黄某名义购买养老保险,但由李某每月领取养老金支付给黄某每月650元的生活费,给付四年后余下部分作为李某的回报,如黄某反悔须承担8万元的赔偿金。之后李某如约领取养老金并支付给黄某,但2012年11月黄某到银行将领取养老金的存折挂失,此后自己领取养老金。李某将黄某告上法庭,要求其按照合同约定退还自行领取的养老金并赔偿8万元。接到此案后李华飞心里犯了难,签订该协议的双方都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且意思表示真实,表现形式符合合同的成立要件,但该合同是否有效呢?为解决这个疑惑,李华飞查阅了大量的资料并前往社保局咨询,最终认为:国家发放社会养老保险款项具有专属性,是保障老年人安享晚年的专款专项支出,黄某才是养老保险金的受益者,李某出于获取高额回报的目的为其购买且支配了黄某名下的大部分养老保险金,违反了国家关于养老保险金的政策性规定,违反了《合同法》第七条的规定,违背社会公德,侵犯了老年人的合法权益,,究其本义,该协议应属于无效合同;合同无效赔偿款自然无从谈起,且李某领取养老金的金额扣除支付购买本金及给支付给黄某的部分剩余了3.5万元,李某本身已得到补偿。在收到认定合同无效的判决书后,李某不服一审判决而向二审法院提起上诉,二审法院依法作出驳回其上诉,维持原判的判决。
四十年的峥嵘岁月,李华飞已经从激昂少年熬成了白头翁。“老当益壮,宁移白首之心”,岁月的洗涤让“司法为民”的初心在时光中沉淀却散发历久弥新的醇厚味道。“绿我涓滴,会它千顷澄碧”的抱负在日积月累每一个案件的公正审理中得到实现,而“我是谁,为了谁,依靠谁”触及灵魂的拷问在坚守与奉献中得到答案。“高山仰止,景行行止”,老前辈们在返璞归真中拨亮了信仰的灯火,年轻法官们应迎着这闪亮光芒,高举依法治国的伟大旗帜,在推动法制进步的道路上迈开坚实的步伐,走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制事业的美好明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