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5日上午,广西区高院兰海宁副院长在桂林中院亲切慰问了兴安县法院民一庭法官蒋良华,代表广西区高院对蒋良华法官在过去一年工作所取得的成绩表示衷心的感谢。桂林市中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赵崇燕、兴安县法院院长曾小平陪同慰问。
蒋良华法官向兰海宁副院长汇报了自己目前的工作和身体状况,他说:自己因为常年累月地主持开庭审判工作和伏案撰写裁判文书,久坐不动,进而双髋节两边未能受力致使其坏死。2012年至今,共进行了三次较大的双髋节置换手术,现在一直不能久坐、下蹲和剧烈运动。2013年以来,受经济结构调整的影响,金融类民商事案件开始增多,法院“案多人少”的矛盾凸显,民一庭办案压力随之增大。作为一名在法院工作27年的老法官,应该发挥自己在民商事审判专长,做好“传、帮、带”,在身体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争取多办案,办好案。
听完蒋良华法官的情况汇报后,兰海宁副院长说,蒋良华法官与兴安法院民一庭的其他法官一道创新工作方法,化解了很多基层矛盾纠纷,为法院审判事业的发展作出了贡献。希望蒋良华法官今后注意保重身体,劳逸结合,在工作中继续努力,争取取得更大的成绩。
兰海宁副院长强调,全区法院广大法官要以蒋良华法官为榜样,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在“依法治国”的征程上勇于担当,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工作主题,求真务实,开拓创新,为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据了解,3年前,蒋良华法官因病做完“双髋节置换”手术,在股骨中植入了两根医疗钢筋,正是靠着这两根医疗钢筋的支撑,他重新站立起来,在民事审判岗位上继续忙碌,每年办案超百件。2013年,蒋良华法官更是以审结各类民事案件278件,没有一起案件改判而位居全院榜首。蒋良华法官自从到兴安法院工作以来,他所办理的案件无一发回重审、无一件错案,执结率在院里名列前茅。2013年被评为全区法院先进个人,被誉为“两根钢筋撑起的硬汉子”,其先进事迹在《广西法治日报》头版刊发,向社会传递了巨大的司法正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