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9日上午,桂林中院纪检组王波组长一行5人到兴安县人民法院检查指导2014年度年终绩效考评和民主测评工作,兴安法院党组领导及全院干警参加了本次会议。
本次年度考评民主测评工作紧紧围绕2014年全市法院绩效考评工作管理办法文件精神,重点涉及综合指标运行情况、领导班子建设、思想工作、财务状况、诉讼费管理、未成年人审判工作、执行工作、“转变执行作风、规范执行行为”、“司法作风建设年”和综治工作等十个部分,通过查阅台帐、实地走访和个别干警谈话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民主测评会上,兴安县人民法院曾小平院长详细汇报了本院2014年33项绩效指标运行情况。今年以来,兴安法院高度重视桂林中院关于做好2014年全市法院绩效考核的文件精神,针对去年绩效考评中的薄弱环节,要求把中心工作放在审判上,让群众从本院审理的每一起案件中充分感受到公平正义。为此,兴安法院早在2014年年初便确立了以司法作风大讨论、审判业绩落后大讨论和司法廉洁大讨论活动为载体的审判工作研讨活动,落实了33项指标运行情况责任人,规范绩效考评台账制作流程,做好干警思想动员,善于思考和总结经验,通过绩效测评指标切实形成工作提升的强大动力。
2014年,兴安法院多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司法绩效稳中求进,司法绩效考核跻身第一梯队;二是全院干警勤政廉洁,连续42年未出现任何违法违纪现象;三是基础建设全面提速,全院视频监控、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少年法庭和科技法庭等设施建设初见成效;四是队伍建设成绩喜人,共获得市级以上表彰67项,先后获得“全市法院档案数字化建设第三名”和全区法院“优秀妇女儿童维权岗”等荣誉。同时,蒋良华同志被评为“全区法院先进个人”,受到自治区高院兰海宁副院长的慰问接见,其先进事迹在广西法制日报头版刊发,产生了巨大的社会正能量。
随后,考评组以全院干警现场填写考核表的方式对兴安法院领导班子完成工作情况、领导能力、工作作风、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进行了考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