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0日上午,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陈敏看望慰问了“全国优秀法官”象山区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贺亮和“全国法院办案标兵”叠彩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文华。上述两院院长和班子成员陪同慰问。
在象山区人民法院和叠彩区人民法院,陈院长与两院班子成员和贺亮、文华促膝而坐,亲切交谈。陈院长详细询问了贺亮同志的身体、学习、生活情况,并嘱咐他一定要保重身体。陈院长说,贺亮、文华是我们政法战线的先进典型,是我们法院系统的精神财富。目前,全市法院正在开展廉洁司法教育活动,我们要把学习、宣传我们法院系统模范人物的事迹贯穿始终,用模范人物的先进事迹激励带动全市广大法官干警。
贺亮同志自参加法院工作以来,努力实践“司法为民”的服务宗旨,牢记人民法官的职责,10多年来,贺亮经办大大小小1900余件案件,至今保持着无错案的记录。凭着对理想信念的执着追求和对审判工作的无限热爱,经受住各种困难和考验,该同志曾被医院诊断身患鼻咽癌,但他以超人的毅力和乐观向上的心态配合医生治疗,最终战胜病魔,在审判岗位上做出卓越的工作业绩,充分发挥出党员法官的先锋模范作用。2003年以来,曾先后荣立个人三等功;荣获桂林市“优秀青年岗位能手”“杰出青年卫士”“十佳政法干警”称号;全区法院办案数量和质量竞赛二等奖(刑事),全区法院“优秀共产党员”“优秀法官”称号。2013年,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法院先进个人,2014年,荣立个人二等功。2014年12月22日广西法治日报头版头条以《传递生命的温度》为题宣传了贺亮的先进事迹。
贺亮对陈院长及市中院党组长期以来给予自己的关心表示感谢,表示自己一定不辜负市中院党组及陈院长的期望,尽快养好身体,发挥自身专长,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再立新功。
文华于1998年从中国政法大学毕业后被组织分配到叠彩区法院工作。16年的风雨中用爱心书写了他的人生历程。三年来,文华心系百姓,执着追求,勇于担当,在平凡的岗位上默默地奉献,执结各类案件490多件,执结标的8400多万元,用实际行动树立了人民法院的良好形象。2011年至2013年,连续3年被院里评为先进个人,2012年被自治区高院评为“全区法院办案标兵”,荣立个人三等功记一次。2015年被最高法院授予“全国法院办案标兵”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