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5年2月11日召开的全市妇联四届三次执委(扩大)会议上,桂林市妇联对全市各县(区)、市直单位城乡妇女岗位建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桂林中院民四庭庭长秦雯获得自治区“三八红旗手”、民四庭助理审判员蒋子秀获得桂林市“巾帼建功标兵”荣誉称号。
2014年,桂林中院院女干警积极开展在本职岗位上创先争优活动,以“播撒爱心,传承文明,奉献社会,完善自我”为宗旨,以巾帼志愿者为载体,充分发挥女法官的优势,着重在强化措施、满足妇女需求、务求实效上下功夫,成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力量。坚持一季度一活动,一活动一主题,内容涉及扶贫、扶弱、济困、救助、宣传、辅导等方面。在“三八”国际妇女节、重阳节等先后走进社区、农村、学校,来到敬老院、福利院、贫困家庭、弱势儿童中间,开展法律咨询活动,解答他们提出的有关维权、养老、继承等法律问题, 为建设美丽桂林奉献妇女“半边天”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