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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中院陈敏院长到兴安法院检查指导立案服务大厅建设和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运行工作
作者:罗欧阳  发布时间:2015-05-22 08:51:08 打印 字号: | |
  • 陈敏院长视察少年法庭
  • 陈敏院长参观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1
  • 陈敏院长参观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2
  • 陈敏院长查看诉讼服务大厅pos机使用情况

521日下午,桂林中院陈敏院长一行到兴安法院检查指导立案服务大厅建设和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运行工作, 充分肯定了该院在打造高标准诉讼服务大厅和发挥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作用等工作上所取得的突出成绩。兴安县政法委蒋世语书记、兴安法院曾小平院长等领导全程陪同。

陈敏院长首先来到兴安法院诉讼服务大厅,在该院立案庭王艳玲庭长的陪同下详细了解触屏查询设备、POS机缴纳诉讼费、“一站式”导诉服务、“院长接待日”活动以及远程视频接访系统的运行情况。她对该院立案服务大厅的建设表示满意,并强调:一是要深刻认识到立案登记制度实施的重要性,以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从过去实行审查制的传统做法中尽快转变过来,加快落实立案登记制度,降低立案门坎,使司法便民落到实处。抓好预研预判,随时掌握可能发生的问题,随时随地应对处置立案登记制改革中遇到的新问题,保障群众诉讼权利。二是要进一步加大审判管理工作力度,以提高办案效率为切入点,进一步加大培训力度,认真学习立案登记的规定,提高思想认识和工作能力,做好预判预案,随时掌握可能发生的问题,做好应对处置工作。

随后,陈敏院长来到兴安法院承办的兴安县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在该院讲解员的解说下详细了解了基地教育展厅、少年法庭、科技法庭、心理咨询室以及文化走廊等板块的设计理念、设施配备及功能,并希望:一是今后该院能够借助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有效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促使各共建单位相互配合、各司其职,从家庭、学校、社区矫正、心理咨询和法律维权等方面,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帮助青少年的良好成长氛围,以预防和减少本地青少年违法犯罪;二是要不断建立健全少年审判工作机制,切实提高未成年犯非监禁刑适用率,加大对帮教回访力度,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三是要全面贯彻落实好“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严格执行轻罪犯罪记录封存制度,对符合条件的未成年被告人适用犯罪记录封存制度,鼓励更多未成年犯悔过做人,进而实现预防犯罪的目的。

来源:兴安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余作才